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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鹿角】

    第51章  第1章 飞廉殉国自杀,天帝感其忠诚,……

    长沙还是热。

    同样是五月,大理早晚都还能穿个皮夹克,长沙已经是穿个单层卫衣就冷暖皆宜了。

    金瑶从大理带来的衣服不大合适,刚在长沙落脚就跑去最热闹的黄兴步行街买了好几套,又跟风排了半个小时的队买了杯茶颜悦色,糖油粑粑和小龙虾也专门去沿江最大的那家文和友吃的,十足的旅游打卡范儿,宋戈跟在她屁股后头提着扛着都快迷惑了,上车时说好是来办正事,下了车像极了一个刚逃出牢笼的饿死鬼。

    “还是这纸醉金迷的日子好啊。”金瑶吃饱喝足,靠在湘江中路的石栏杆上吹着江风,她端着今天的第八杯奶茶,也是她今天尝试的第八个奶茶牌子,她嘴里嚼着珍珠果,吧唧吧唧地停都停不下来,回头看着坐在花坛边上捶腿的宋戈,笑着说,“走不动了?”

    宋戈没回,只看了一眼时间:“十点半了,该回去了吧。”

    金瑶定的酒店就在市中心,长沙地铁也方便,几站路就到了,要真不想坐地铁,打个出租也就十几块钱的事儿,宋戈有些耐不住了,拼了命地想回去。

    “不着急。”金瑶摇头,“再等等,人家还没开门呢。”

    都这个点了,该关门了吧,宋戈皱眉,他大学是在长沙读的,自然也晓得酒吧一条街,夜幕深沉时,留着小胡子长辫子的老板开始懒洋洋地开门营业,慢条斯理地用白抹布把摆在前面的酒具细细地擦一遍,就为了等那群活跃于凌晨一点到四点,不求实惠只求一醉的人间清醒人来买醉。

    上学时梁霄带他去过,美其名曰蹦迪减肥,研究酒文化,可研究这么久,梁霄最爱的始终都是青岛啤酒加冰。

    “你要去酒吧?”宋戈听了就怕,“那我不去。”

    金瑶笑看着她:“酒吧有什么好的,如果你不怕,我带你去个更刺激的地方。”

    ***

    这是姜多寿在这条街上开店的第三年,之前开在鬼街的老店撤了,换了个地方,重新搭了个棚子,打着典当典押的招牌,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他的铺子不大,隔壁是当地内衣品牌专卖店,是个三通的门店,生意好的时候,至少得两个人同时看着,有时候人家要去吃个饭上个厕所什么的,就托了姜多寿帮忙搬个板凳在门口坐一会儿,一个老头,花白头发,坐内衣店门口,过往的人都不敢进,更别提来买东西,不过人家生意好,不差这几分钟的流水,更何况,姜多寿每帮她们看一次店门,她们多少会送点水果瓜子过来,一来一往,还能聊几句,姜多寿也就不寂寞了。

    他这店铺,两扇玻璃门,左边的写着“多寿”,右边写着“典当”,推了玻璃门进来就是一张PVC板拼起来的柜台,看着简陋,不过后头那一排桃木色的柜子很是气派,占了一整面墙,分门别类地标着各种记号,这记号,只有姜多寿看得懂,这都是他吃饭的家伙事儿,一个都不能丢。

    东南角摆着一张香案,民国时候,典当铺里头供的都是典当界的祖师爷马文渊,现如今不同了,五花八门各供各的,姜多寿有见过供着一根针的,说“针”同“真”,这叫“求真”,也有供着金元宝的,这金子算是典当界最爱收的三件东西之一,好辨真伪,易脱手转卖,所谓求什么来什么,无非就是求多来写金银玉器。

    可现年头首饰店以旧换新的生意做得挺火热,拿来典当的金银也少了。

    至于姜多寿,他非常人,供的东西自然也是常人难以预料的。

    “我猫罐头呢?”姜多寿一边哄着角落里的黑猫一边四下看,他真是年纪大了,下午才收的货,随手给搁哪儿去了?

    哟,瞅瞅,在这儿呢,姜多寿从香案上取下自己拆了一半的快递,继续拆解快递,取出一罐头,又把余下的给丢了回去,没错,姜多寿这香案,都给用来堆快递盒子了。

    反正来往也没什么生意,也不耽误。

    其实没生意也挺好,他这块儿的生意,不是遭到小鬼缠身求他驱散,就是得罪仙人找他通达,找他的人少了,说明过得好的人多了。

    算命风水这种事儿,他是不屑于干的,按他的话说,算命风水谁都能干,十年功底足以吃一辈子,他不一样,他活了这么些年,得做些为这个社会为国家有贡献的事儿。

    旁边的黑猫听了就“喵喵”叫,像是在抗议,姜多寿很听黑猫的话,猫一叫,他就给猫开个鱼罐头,今天吃金枪鱼的,明天是三文鱼的,每天都不一样。

    金瑶找来的时候,姜多寿蹲在椅子边上喂猫呢,他年纪大了,白发苍苍,剃着寸头,只在脖颈上面那一小撮留了一股小辫子,还编成了麻花辫,平日里这小辫子就团缩起来,卷成一个蚕豆大小,一但扯直拉长,怕是能拖到地上。

    姜多寿说这是他的信仰,这辈子都不能剪。

    “好歹吃两口,人家一走你就犯相思,人家在的时候你怎么不好好对他?整天龇牙咧嘴的,瞅瞅,小肚肚都憋下去了。”

    “不是早些年变回人了吗?怎地又变了回去?”

    话一出口,黑猫敏锐一跳,自高脚柜直接落到对着门口的椅子上,昂着头,朝着门口示威。

    玻璃门外,金瑶刚推门推了一半,看着椅子上的黑猫只笑了一下,顺势进了屋。

    宋戈就跟在她后面,才踩进来一只脚,就被这只黑猫狠狠地呲了一下,吓得身子往后倾了几度。

    姜多寿直起身子,看了金瑶一眼,似不相信,连忙揉了揉眼,磕磕绊绊的竟半晌说不出话来。

    “山神娘娘?”

    姜多寿一边说一边搂过黑猫在怀,那黑猫听了“山神”二字也是疑惑,它收起利爪,只往姜多寿怀里钻,可眼睛直溜溜地朝着金瑶。

    “你见过我?”

    姜多寿微微弯腰:“在胡娘娘那儿见过画像,当时还觉得,山神娘娘看着如此年轻和善,怎会是镇守昆仑平乱天下的战神,如今一见,娘娘的确生得……生得……。”

    姜多寿有些词穷了,他不大会和女人说话,更不知道如何得体地去夸女人漂亮好看,他一直躬着身子,指引金瑶进来,可金瑶没有动的意思,像是在等着他说话。

    “喵。”

    黑猫“喵”地一声解了围,它自姜多寿的怀里跃下,轻手轻脚地走到金瑶脚边,蹭着她齐脚踝的牛仔裤,软乎乎的,金瑶见状笑着捧起黑猫,一把把她团在怀里,笑着对姜多寿说:“你这小孙女倒是有眼力见儿,知道来的人是好人。”

    气氛一下化开了。

    姜多寿把里头的桌子擦了擦,又用电热水壶烧了水,泡了两盏茉莉花,一杯恭恭敬敬递到金瑶面前,另一杯示意宋戈自己拿。

    “娘娘是有吩咐?”姜多寿扯开话匣子。

    “查个人。”

    姜多寿挺直了身板,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金瑶继续说:“姓祝。”

    宋戈倒吸了一口气,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在高铁上金瑶对祝棉的姓氏这么感兴趣了。

    姜多寿有烟瘾,可不敢当着金瑶的面抽,只敢偷偷攥着拳头,用手指甲狠狠掐着手心忍着,听到金瑶这一声“姓祝”出来,姜多寿豁然松开手心,两手轻轻抚在桌上,身体微微前倾,反问:“风神祝知纹?”

    金瑶挥手,姜多寿以为是自己猜错了,谁晓得这一口气还没松下,金瑶就道:“他早已不在封神榜上,你就当他是个普通的飞廉兽就好。”

    飞廉,最早出现于《楚辞·离骚》,有说是鹿头鸟身,也有说是鸟头鹿身,《水经注》称飞廉曾为纣王效力,纣王失势,飞廉殉国自杀,天帝感其忠诚,封他为风神。

    不过这段奇闻异事金瑶八卦时曾问过祝知纹,他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抿了口茶,摇摇头说:“这事儿多少……是有点艺术加工的。”

    “他是我最得力的副将,我必须找到他。”金瑶昂头看着姜多寿,“如果走官方的法子,我多得是路子打探他,可很明显,我不行,我只能来找你,姜多寿,你命早该绝,三界都没有你的名字,咱俩虽然没什么交集,可如今我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来找你。”

    姜多寿还没回话,金瑶俯身又说:“你应该明白一点,当年你磕头磕上长白,若非我的庇佑,老虎背你都爬不过去,若非我点头,胡春蔓也不敢向你泄露天机,你的命、你孙女的命,我多多少少是有出过一分力的吧。”

    金瑶这两番话都说得很明白,就差把“人要懂得知恩图报”写在脑门上了,可她刻意留了这么一线,在这条线上,姜多寿如果跨了过去,可就是彻底站边了,帮一个落魄逃难的山神,不仅没名没利,还很危险。

    “若只是问个人的去处,这个忙,自然会帮。”姜多寿也是老滑头,他只点说问去处,也没说怎么问,更没说自己一定会查到。

    他起身,正准备去身后柜子里取些占卜算卦的物件,金瑶却出口拦他:“如果你只是算卦帮我查的话,就不必了,”金瑶似有些失望,鼻腔哼出冷冷一声气,“丢龟壳我也会丢,我希望,你能让你手下的走马仙帮我查。”

    宋戈皱眉,走马仙是什么?他掏出手机,默默想要百度查个资料,却发现这里头没有信号,他看向姜多寿,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姜多寿明明对着金瑶是一副恭敬有礼的嘴脸,可从宋戈的角度看过去,他像是在怒目瞪着自己,像极了小时候在地摊小人书上看到的罗刹,宋戈连忙把手机揣回兜里,这种被凝视的感觉才慢慢消散。

    “山神娘娘,我这……。”姜多寿略显为难,忽而眉眼一闪,“山神娘娘是从云南过来?”

    第52章  第2章 是我等的东西来了

    “那……可见过辛承?”

    “我家琰琰最近总念叨他,不晓得他如何了。”

    金瑶觉得好笑:“你家孙女都化成猫身了,还能开口念叨,也是奇妙。”金瑶转念又道,“你是想问辛承站在哪边的,对不对?”金瑶指了指宋戈,向姜多寿介绍,“这是辛承早些年照顾过的一个孩子,如今辛承特意着了他来跟着我照顾我的饮食起居,你觉得呢?”

    姜多寿有些惊讶,他转头看向宋戈,目光不再似之前生疏防备,浑浊的眼眸绕着宋戈打转:“你姓宋?”

    宋戈点头,他没想到姜多寿会认得他,更没想到原来辛承也向别人介绍过自己。

    姜多寿揉了揉皲黑厚重的眼皮:“记得他有风湿,这些年好些了吗?”

    宋戈有些心虚:“我不记得他有风湿。”

    姜多寿揉眼皮的手一顿,整个人松懈下来,驼着背朝着金瑶笑笑:“山神娘娘见笑了,只是……习惯了……习惯了,毕竟是个生面孔。”

    金瑶掏出手机摆在桌上:“现在都是手机联系了,辛承怕是早就和你说过了吧。”

    姜多寿笑呵呵地从兜里掏出一个摁键的老人机,上面的logo是个杂牌子,宋戈拼都拼不出来,姜多寿也跟着金瑶把手机搁在桌上:“我一老头子,哪里会用什么智能手机什么电子设备,哈哈哈,我老了,搞不懂这些。”

    金瑶没追问,只说:“多长时间?”

    姜多寿面露难色,他紧紧咬着下唇:“山神娘娘,祝知纹的处置您一直都是知道的,昆仑也是发了文的,我这儿也不归昆仑管,其中细节,我怕是还没您清楚呢。”

    “我知道,但我不信,”金瑶有些没耐心了,“到底……要多长时间?”她起身,“如果不行的话,我就走了。”

    “娘娘留步。”姜多寿忽而看向玻璃门外,外头没什么人,只有远处路口的红绿灯刚由黄转绿,姜多寿起身,拉下了玻璃门里的竹帘,确保外头的人看不到里面,回头时,姜多寿又把香案上被快递盒子挤到边角的一尊神佛像调转了个方向,让佛像面朝里头,才缓缓朝着金瑶走来。

    他从旁边的抽屉里取了纸笔,复又看了金瑶一眼,刷刷写下一排字,递给金瑶看。

    金瑶瞄了一眼,又问:“当真?”

    姜多寿一边点头,一边把写好字的那一页从本子上撕了下来,对折叠好,轻轻放在金瑶面前,补充说:“琰琰手下有一走马仙,是蚁族,湖广之地都归她管辖,手下的子孙的确来报过,说曾在那儿看到过一鹿角形的山,高十丈,宽五丈,恍惚间曾在日食之际看到这山动,却不真切,因这消息不确切,所以我也未曾向任何人提及过,包括百晓堂扈家来买消息时,则一沓消息,我也是压着箱底从未提过。”

    金瑶点头:“我明白了。”说完,她从随身挎的包里取出一封厚厚的信封,放在姜多寿面前,“这消息,我买断了,这是定金,如果是真的,十倍价钱。”

    姜多寿想客气,却被金瑶一句话噎了回去:“这消息,是我拿钱买来的,所以你不算帮我,哪天东窗事发,你也只能落得个贪财的罪名,玄女她最讲究名声,不会为难你一个超脱三界外的藤身凡人,如果你不收,那你我关系可就大了。”

    这一字一句的,吓得姜多寿赶紧把钱揣在怀里。

    “我走了。”金瑶起身,眼神却落在姜多寿放在柜台上的iPad,最新款,pro系列的,和高铁上遇到的那个女孩子款式一样,不过多加个了一个黑色保护壳罢了。

    姜多寿刚才说什么来着?他不懂电子产品?

    金瑶嘴角微微一扬,没追究,也没多问,倒是姜多寿,指着iPad嘿嘿笑:“我孙女婿的,他出差了,落下了。”

    姜多寿生怕金瑶不信,还翻开外壳点亮屏幕给她看,锁屏是一张男女自拍,不过是死亡角度,把女孩子拍得又矮又小的,金瑶才看了一眼就玩笑似的啐了一句:“这九婴倒是紧跟潮流,我都买不起,他倒是用上了。”

    屏幕弹出一个消息提示。

    “您关注的【呆萌猫妹妹】开播啦!赶紧来看看吧。”

    紧接着又是一个。

    “您关注的【深夜吃烧烤的性感鱿物】开播啦!赶紧来看看吧。”

    金瑶嘴角一斜,死亡一般的目光看着姜多寿,姜多寿连咽了好几口口水,突然指着屏幕骂骂咧咧:“闻东这真是……为老不尊,怎么能关注这种博主,真真是为老不尊。”

    语落,黑猫跃上柜台狠狠地“喵”了一声,像是在和姜多寿抗议。

    金瑶也不管了,她示意宋戈拉开玻璃门,她不想多留。

    ***

    沿着街道走了好几了里路,才看到一些烟火气儿。

    现在是凌晨三点,正是夜幕最浓烈气温最低的时候。

    街边烧烤摊的老板半披着一件夹克,一边刷着手机上的直播一边偶尔翻动一下烤架上已经被洒了无数遍调料的牛肉串。

    现在全国都在推文明城市建设,按道理,这种路边摊是不允许出摊的,可这一家是街边烧烤店延伸出来的,加上这一块儿没车没人,更是没人管。

    金瑶饿了,她买了俩鸡翅包饭,和宋戈一人一个,手里攒着包装袋一边吃一边沿着街道走。

    宋戈不知道她还想走多久,只默默跟在她旁边。

    今晚月亮不甚明亮,只有浅浅的一钩,金瑶偶尔驻步吹风,偶尔停下看月亮。

    “咱们还回酒店吗?”宋戈忍不住问了,他实在是困了,金瑶可以不睡觉,可他不行。

    金瑶回头:“宋戈,咱们去江边看日出吧。”

    宋戈低头瞄了一眼时间,反问:“现在?”

    “现在不是正好吗?”

    他俩走了快半个小时,去江边估摸着也要三四十分钟,时间上的确是刚好,可宋戈有些累了。

    他看着金瑶,张嘴想要拒绝,可他突然想到金瑶站在Somewhere客栈露台上说的话——“我在苍山的山神破庙里看了一百零一年的日出,从来都是一个角度,能在这儿看到一次日出,着实不容易。”

    宋戈有些不忍心了,他突然觉得金瑶看日出的愿望是那么的简单,就像一个小孩子只想要吃一块糖。

    “好。”宋戈使劲甩了甩头,企图让自己清醒一些,他掏出手机,一边查找附近的共享电动汽车一边带着金瑶往反方向走,“这儿打不到车,不过附近有个共享汽车的停车坪,我开车带你去。”

    ***

    湘江两岸高楼林立,能看到日出的地方不多,宋戈沿着江边一路往北开,找到一个视野开阔的地方才靠边停下,让金瑶先下了车,又找了许久才找到一个停车的地方,赶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亮了,而金瑶已经沿着草坡往河边走了下去,她沿着沿江步道往北继续走了几百米,找到一个延伸至江心的土坡。

    金瑶脱了鞋子,顺着土坡一直往江心走,宋戈赶到的时候,水已经没过了她的脚踝,她就这样站着不动,像是一尊立在水里的雕塑。

    金瑶的行为总是异于常人,这一点,宋戈已经习惯了,可是才五月,且是深夜,双脚泡在凉水里还是有些招寒气的,宋戈轻手轻脚地走到金瑶身边,指了指远处泛出丝丝白光的东方:“你要的日出。”

    宋戈累了,这小土坡平时应该有不少人来野钓,留下不少瓶瓶罐罐和装着朱红色鱼食的破烂盒子,里头的鱼食已经干裂过期,没什么味道,他把四周收拾了一下,又把从车上带下来的塑料袋垫在屁股下头,递给金瑶一个超大的超市购物袋:“你垫一下?”

    金摇摇头,宋戈索性把这塑料袋扯裂铺开,仰面躺在上面,虽然硌得慌,可至少不会脏了衣服。

    “星星真好看。”宋戈半眯着眼,看着灰蒙蒙的天上微微闪烁的星光,他们的酒店在市区,天色总是灰蒙蒙的,一到晚上,四周都是不眠不休的霓虹灯,只有拉上酒店的遮光厚窗帘才能入睡。

    其实宋戈挺喜欢睡觉的时候带着点光的,之前Somewhere客栈对面的大橡树客栈晚上总是亮灯,那绿莹莹的灯光刚好落在他的房间外面的露台上,好在便是很强烈,伴着月光,他总是睡得很快。

    宋戈翻了个身,闻到江边这独有的鱼腥味和泥巴味,他迷迷糊糊的,嘟囔了一句:“你先看着,我太困了,我眯一会儿,待会还得开车带你回去,我这一晚上不睡,真成疲劳驾驶了。”

    金瑶这才是回头,她指了指远处的小土坡:“那你最好到上面去睡,不然待会儿会弄湿的。”

    金瑶话语刚落,远处水面突然泛起一股不小的水波,四周虽然有风,可不至于让平静无波的湘江翻滚成这样,那浪花像是被什么东西推着,以某点为圆心,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顺着水波轻轻推着金瑶的脚尖。

    宋戈抬头看了一眼:“有鱼?”

    “不是鱼。”金瑶咧嘴轻笑,“是我等的东西来了。”

    第53章  第3章 我有事想问你

    忽而一下,且就五米开外的水面猛地扬起一人高的浪花,宋戈起身,想拉着金瑶往后躲,却瞧着金瑶自岸边轻轻一跃,像是一只捕杀野兔的红狐狸,她一头栽进水里,宋戈站在岸上看得目瞪口呆,他不会游泳,只能不停地去看金瑶的名字,又一边看着土坡上有没有能用得上的树枝或者长棍。

    宋戈慌慌张张地爬上土坡,从一棵快枯死的构树上狠拽下一根手腕粗的粗树枝,挺沉的,他只能一直拖着走。

    他大喘着气把树枝往土坡下面拖,却忽而看到湖面上腾起一半人高的水柱,金瑶手里像是提着什么东西,只是那水花翻白涌动让人看不清楚。

    金瑶浑身湿透了,却还是不肯撒手,她忽而冷喝了一声,倾尽全身力气,抓着手里的活物齐齐扑倒在了岸边,她的双脚落了地,心里便有着落了,其实她水性并不好,在陆地上,才是她的地盘。

    既是好不容易把这东西给拖拉上来,那任凭他怎么扑腾,金瑶也不会让他再回到水里。

    金瑶单手提着这活物,一路往土坡上拖,一直拖到沿江的绿色步道,确定这家伙回不去水里,金瑶才撒手。

    她抬头,刚好看到抱着树干干愣着的宋戈,示意他往后站一点儿,别被这地上躺着的家伙弄湿了鞋子。

    晨曦渐起,宋戈看清了这躺在地上的,约莫一米八长,上身赤裸,浑身覆满白色粘液,应当是个男的,可他的下半身,宋戈看了一眼,忍不住皱起眉头。

    他的下半身像极了一条鱼,两条腿紧紧地贴合在一起,脚趾极大,说是脚趾,倒不如说是鸭蹼,腿的两侧布满了鱼鳞,密密麻麻,一直在淌血,他应当是受伤了,拼了命的大口呼吸,每次一呼一吸,那腿上的鱼鳞就跟着一张一合,像是活物。

    宋戈忍住心口强烈的不适,再去看他的脸,真是再也忍不住,转身扶着树一阵干呕。

    这人的脸不是脸,而是一只鱼头,可偏偏又不是菜市场卖的那种硬邦邦的鱼头,他的头软乎乎的,肉质感极强,两只黑漆漆的鱼眼睛有小孩拳头一般大,宋戈看他的时候,那两只鱼眼睛还转向宋戈盯着看,看得人发麻。

    金瑶见状,狠狠地扇了这半人半鱼的怪物一拳,骂道:“闭上眼。”

    宋戈抚着心口,强人不适,又问:“这是什么?是怪物吗?”

    “差不多吧。”金瑶起身,手指轻轻一动,匐地而生的蔓草迅速顺着土坡爬上了沥青路,只是一眨眼的事儿,就把这半人半鱼的怪物给捆得严严实实的。

    金瑶这才是拾起自己放在江边的鞋袜,她一边穿鞋一边教训这人:“当年,我好言好语用珠子和你换鳞片,你非要吞了我的珠子,你是不是以为,时过境迁,我早就忘了这两颗玄珠?又或者以为,我被玄女关去了苍山,这笔债就没人讨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我,金瑶,回来了。”

    珠子?

    玄珠?

    宋戈还想问是这所谓的珠子是不是自己所理解的那般,金瑶已经穿好鞋直接上手,她两根手指像是烧红的火钳,直接插进这妖怪的眼眶,顺着他的眼珠狠狠地一搅,就像是泥地拔萝卜一样,一把扯出这妖怪的眼珠子,另一边亦是如此。

    宋戈不大受得了这声音,他别过头,捂着耳朵。

    金瑶起身,把两颗玄珠往树干上蹭了蹭,蹭去那包裹在上头的白色粘液,似乎还是觉得有些粘手,她轻轻把两颗玄珠一抛,旁边的构树树干忽而一动,密密麻麻的叶子忽而团成一个网篮模样,刚好接住了金瑶丢过去的珠子,叶子一裹,像是在替金瑶擦珠子。

    宋戈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构树树干,连忙松开,把树干拖到一边,只听到金瑶还在和那怪物说话。

    “你也是贪,都快成人形了,闻到我血的味道还是忙不迭地赶来,甚至不惜在日出之际出手,在自己最弱的时候打一个最强的,你好会选啊。”

    宋戈豁然懂了,金瑶压根儿不是来江边看日出的,亏得宋戈还感叹于金瑶的感性和情怀,原来从头到尾,她都只是在布局罢了。

    金瑶起身,上下打量了这怪物一眼,冷笑了一声:“后悔了?”

    这怪物张张嘴,严格来说,他应当不叫“嘴”,只是两瓣粉红色的肉肠。

    “娘娘不怕我上报昆仑你逃跑的事儿?”

    “你报啊,你一旦上报,他们就会来查你在哪里遇到的我,仔细一查,发现你这条原本应该生活在洞庭湖的鲶鱼竟跑到了长沙湘江,你觉得他们会给你搞那一套将功补过的假把式吗?你骗了我的东西我不都没杀你,可你骗了昆仑,那就是死罪,你自己掂量。”

    金瑶说完,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不像是解气,倒像是要把他往水边踹,继而她朝着宋戈点头,示意该回去了。

    金瑶自构树上取下已经擦得水光圆亮的玄珠,才走两步,金瑶又想到些什么,又转头走到这怪物身边,看着他努力朝着水边爬的样子,金瑶忽而轻声对他说:“如果你求我的话,我可以帮你回水里,代价很简单,我只要你背上的那三片鳞片,就像是一百多年前,你我约定好的一样。”

    这怪物还挺倔强:“记得之前,娘娘是为了胡春蔓膝下收养的那个小姑娘要鳞片,您说她是火系的神兽,不善凫水,可偏偏总是被长白山那鳌老太婆逼着学闭气,娘娘瞧着她心疼,愿意出两颗玄珠的高价来买我的三片鳞片,可如今那小姑娘过得挺好,鳌老太婆死都死了快一百年了吧,娘娘这又是为了谁,非要取我的鳞片?”

    金瑶回眸看了宋戈一眼,宋戈只感觉自己心口突突跳了两下,竟有种受宠若惊的惊慌感,他的确不会凫水,准确的说,以前会,跟着宋老爹那会儿,上山下水他什么不会,虽然不是正儿八经地游泳踩水,可狗刨也算啊,只是后来,那次在滇池落水后,他就彻底地怕了水。

    金瑶张嘴,却吐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祝知纹,我给他的,可以吗?”

    这怪物昂头愣了半晌,他昂头的姿势特别奇怪,像是一条被踩中了尾巴的蛇,加上他的眼眶里没了眼睛,看起来更像是一团活肉,怪吓人的,也怪恶心的,宋戈都不敢多看,也就金瑶,敢直勾勾地盯着这怪物空荡荡的眼眶看。

    “他啊。”这怪物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他不是死了吗?当年娘娘你被罚,他作为您最信任的副将,最亲密的侍从,应该早就被昆仑那帮好赖不分的废物碾成肉泥了吧。”

    金瑶知道这怪物是在气她,她也不上当,是跟着附和:“是啊,真可惜,所以我烧给他,不行吗?”

    金瑶语毕,手往下一压一探,直接抽出这怪物后背三片倒三角形状的硬鳞片,取完之后,顺脚把这怪物往江里一踹,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招呼宋戈回去。

    宋戈看了一眼东边,此时天已经亮了一半,他看了一眼之前那怪物躺着的地方,本想着多少会留下一些黏液和痕迹,可那地上干干净净,像是刚扫过一样。

    坡上呢?刚才金瑶一脚把人踹了回去,多少有些拖拽的痕迹和被压倒的杂草。

    依旧没有,小土坡上茂密的车轴草整整齐齐,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宋戈指着这土坡,愣愣地问金瑶:“如果哪天你把我肢解后抛尸,是不是也是这样?毫无痕迹?”

    金瑶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宋戈,耸肩往前走:“你?我哪里舍得?”

    ***

    回酒店的时候,已经上午八点了。

    倒不是路上耗时太多,而是宋戈真的太困了,不敢冒险开车,打车也没人接单。

    宋戈原本想的是在车上稍微眯一会儿就启程的,还特意让金瑶记得喊自己,毕竟金瑶浑身都湿透了,不能让她等太久,原本只想稍微憩个十分钟的,可等宋戈一睁眼,已经七点半了,他足足睡了四个小时,金瑶不仅没喊他,还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他盖上了。

    宋戈摸了摸身上干净的格子衫长外套,又眯着眼迎着阳光伸头往外看,迷迷糊糊看到金瑶就站在外头抻胳膊揉腿,像是刚做完晨练。

    这姑娘,体力真好。

    不过宋戈没想到的是,金瑶的体力比他想得还要好。

    回了酒店之后,宋戈虽然疲惫,可实在没什么睡意,索性洗了澡靠在床上看手机,被子还没捂热呢,金瑶就来敲门了。

    宋戈心里有些发堵,今天见到的事儿太离奇了,他还没好好消化,金瑶又找来了,宋戈有些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件事,追问的话,金瑶未必会说,而且自己之前就知道了,她不是普通人,若不追问,可金瑶一开始说她只是去找东西的,找她丢失的一串铃铛,那铃铛有大用处,必须拿到手。

    可现在他们驻留在长沙也有两天了,金瑶不仅没有去找铃铛,还跑去问了一个叫“祝知纹”的下落,大半夜的还跑去江边干了一架,宋戈本想着陪着金瑶取了东西就赶紧回大理Somewhere客栈的,如今看来,这事儿一时半会儿绝对弄不完。

    他至少得知道他要陪金瑶到什么时候吧,他还得做生意呢。

    可怎么开口呢?宋戈犹豫了。

    外头的金瑶像是根本没打算进来,只在门外说了一句:“我给你带了早饭,酸辣米粉加小笼包,给你挂门上了,你记得吃。”

    金瑶低头把东西挂上去,还没转身呢,门开了。

    宋戈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卫衣,下身是条牛仔裤,他光着脚,酒店的一次性拖鞋就在他身后两步,左一只右一只,宋戈开口:“我有事想问你。”

    第54章  第4章 我这一颗,是主珠

    金瑶进了屋,率先把宋戈摆得七仰八叉的拖鞋给放好了,宋戈的房间还是收拾得很干净,就算是住酒店,宋戈也会把换下来的衣物用衣架子晾好,包也是放在椅子上,洗漱用品和毛巾都整整齐齐地摆在卫生间该摆的位置,不过可能是因为东西少,不像金瑶,光是擦脸补水的就有大三瓶小三瓶的。

    他们定的酒店是个连锁酒店,统一洁净的装修风格,干净简单的格局,倒是挺符合宋戈爱整洁的特点。

    金瑶拉开厚窗帘,外头阳光刺眼,推开窗,楼下车水马龙,鸣笛声不绝于耳,金瑶“啪”地一下又关上了窗,她往靠窗的圈椅上一靠:“想问什么?问吧。”

    在金瑶拉窗帘这段时间,宋戈似乎已经组织好了语言,他坐在金瑶对面的圈椅上:“我们还要在外面漂多久?”

    “不知道。看吧,顺利的话一两个星期,不顺利的话两三个月,如果碰到今天这种难缠的,两三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宋戈眯起眼:“今天那个,貌似是你主动去找人家的吧。”

    金瑶笑了:“对啊,我为了引他出来,还用茅草割破了脚背,放血引他出来的,你怎么不问问我还痛不痛了?”

    金瑶一边说,一边翘起二郎腿甩掉原本就不怎么稳当的酒店一次性拖鞋,她脚背上的确有一道口子,不过那口子不大,半个指头长,细细地一条缝似的,不过伤口泡在水里,应当是很痛的。”

    这又引出宋戈想问的第二个问题了,今天那怪物,到底是什么来路?金瑶从人家眼睛里拔出来的珠子,又是什么用处。

    “其实他也不算是怪物。”金瑶像是能听到宋戈心里在想什么似的,她看着窗外,像是看到很多年以前,“他姓孙,家里排行老三,出生年月我倒是真不清楚,约莫是民国十年的样子,他家被乡绅霸占,妻女也被掳走,他妻子生得很好看,远近闻名,听说是要被送给湖广高管,但在路上的时候,那群送人的贼崽子没忍住,一行七八个人,轮流把他妻子给欺负了,他妻子受不了,趁着没人的时候撞死在柱子上,死的时候,身上赤条条的,胳膊上腿上,全是那些畜生留下的痕迹。”

    “至于他的女儿,才八岁,本说是给那乡绅晚年得来的儿子做童养媳的,可孙三找过去的时候,听人说,那五十多岁的老乡绅早就把他女儿给欺负了,才八岁,小娃娃一样的年纪。”

    “孙三气不过,一路上告无门,折腾的两三年,家底没了,欠了一屁股债,那债主也是乡绅找来的,利滚利,早就是个天数了。所以他干了一件蠢事儿,”金瑶看着宋戈,她像是在笑,可宋戈看不出来她是惋惜还是嘲笑,“他趁着乡绅六十岁大寿,扮成帮忙的伙计混进了乡绅家里,用一块碎瓷片,割伤了乡绅的眼睛,”金瑶摇摇头,“你瞧瞧,到底是读书人出身的,报仇都不知道切中厉害,要我说,如果真要这么鲁莽地挥刀子,好歹也往脖颈上捅,只要能捅进去,半条命肯定没了。”

    金瑶不仅嘴上说,手上还在比划,仿佛真能回到一百年前替那孙三捅上两刀。

    “可怜人。”宋戈听了忽觉得心口沉重。

    “他可不是可怜人。”金瑶话锋一转,“他经历的确可怜,可他被乡绅抓住后,被强行剜去了眼睛,浑身被涂上了浆糊包上粽叶被裹成了粽子一样,架在炭火上活活烤死,死后又被直接抛尸在汨罗江里,鱼吃肉,水浸骨,冤魂不散,成了半人半鱼的水鬼,这些年来,不知道在江上害了多少人性命,他所害的人,非富即贵,他下手,可从来不管你的钱财是辛辛苦苦赚来的,还是如乡绅那般靠养着打手抢来的,姜多寿之前多次要超度他,他却屡屡还手,你还说他是可怜人吗?”

    宋戈心情有些复杂,他只问:“可那乡绅做出这种恶心下作的事,真就没人能管?”

    “山高皇帝远。湖广还算交通便利,你想想当年云贵之地,都是大土司掌权,明朝时的典史,清朝时的知县,凡五品往下,你瞧见他们有什么话语权了?”

    宋戈搓手:“那么早的事儿,我也瞧不见啊。”

    金瑶木楞了一下,突然意识到自己和宋戈的年龄差着实差得有点大,她抿抿嘴,才继续说:“当然,这事也不是绝对,总归也有能说得上话的,可能只是我看见的瞧见的是那样,我也不能以偏概全,话说回来,当年孙三的确遭遇不公,时代所困,形势所逼,人如草芥,孙三读了几十年的书以为明白了不少道理,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被人玩弄的砂砾,的确可怜,还有他的妻女,更是可怜,上天赐了她们一副好样貌,却没给她们好出身,”金瑶叹了口气,“更令人难受的是,这世上不止一个孙三,也不止一个因美貌反被人欺凌的女人。”

    “那珠子呢?”宋戈又问,“你百年前和他换珠子是怎么回事?”

    “他死的时候没了眼睛,成了妖怪自然也无法视物,那时候我还在长白,是姜多寿前来拜会隔壁万灵洞的小胡,顺道提过一句,说最近遇到个刺头,”金瑶忽而昂昂头,“你也知道,长白在我的管辖下,太平昌盛,无人敢生事,越是平静的日子就越是无聊,遇到这样的八卦,我不得去听一耳朵?”

    宋戈听了,点点头,金瑶这种逮着机会就夸自己的性子怕是老早就养成了。

    “当时姜多寿说得不多,只说那孙三化成水鬼后一直在汨罗江上等着乡绅一家人过江,哪晓得那乡绅在他死后没多久就买了个官做,早早地就来了长沙,孙三道法浅,还出不了汨罗江,只能一直窝着,没事儿就爱拉过江的人入水,姜多寿为了救人,已经连续带着手下几路走马仙蹲了一个月了,疲乏得很,来长白之前,刚和孙三斗了一架,那孙三被他打得没了元气,短时间内没办法作乱,他才敢过来。”

    “他当时又感叹了一句,说这也是造化弄人,孙三读书时一直没读出个名堂,怎么这成了水鬼,反倒是长出了三片硬鳞,这是多少走修仙路子的走马仙都求不来的,当时我听了,就心动了。”金瑶一说起以前在长白的事儿,眉眼都不自觉地弯了起来,“我有个小侄女,遇水就怕,可她外婆又总是逼着她学,前一阵刚来我座下哭过一场,哎哟喂,把我给心疼得欸,可人家的家事儿我不好专断,便想着用手里两颗玄珠换他那三片硬鳞,有了硬鳞,寻常人都可以在水下呼吸,我那小侄女入了水,那更是如鱼得水了,况且孙三已经走上了邪路,也修不了仙,三片硬鳞他拿着也没多大用处,可我手里的玄珠,对他来说用处可就大了。”

    “什么用处?”宋戈听到关键处,身体止不住地往前倾。

    “玄珠向来是一对儿,两人分别服下,则共听共视共达,恩,就像……你们手机上的微信视频,你看到的就是我看到的,只不过,我这玩意儿比微信方便,没有wifi也能连,只要主珠愿意,什么时候都能连。”

    “那……那孙三拿了做什么?”

    金瑶食指微弯,绕着自己的眼眶点了一圈,提醒他:“孙三没有眼珠子,他需要看东西,玄珠不就成了他的眼珠子了吗?”

    宋戈点头,金瑶起身,把早餐的包装盒打开,撇开竹筷子,熟稔地捏着筷子头来回摩擦,去掉筷子上细小的倒刺,亲自夹了个头最大的包子,抬手往宋戈嘴里送。

    要喂他?

    不至于吧。

    宋戈死也不张嘴,他看着金瑶,像是看着一个幡然醒悟皈依佛门的狂徒,满脸都写满了不敢相信。

    金瑶的手腕僵了,她赌气似的把筷子往下一撇,肉包子咕噜噜又滚回了碗里,她侧过身:“不吃算了,怕我下毒啊。”

    宋戈是真饿了,昨晚一个巴掌大的鸡翅包饭后,这十几个小时了,他啥都没吃。

    宋戈连忙开解:“不是,我只是不适应。”他一边说一边捞起金瑶搁下的筷子,依旧夹起刚才那大包子,为了表现自己真的饿了,真的想吃,不惜拼了老命长大了嘴,企图一口直接闷下去,眼神还故意瞅着金瑶,似乎在说“你快来看啊,我可要吃了。”

    咕噜一下,的确有什么东西直接滑喉入腹。

    宋戈瞪大了眼,眼看着金瑶用手捂着自己的嘴巴,他立刻推开金瑶,扶着桌子干呕起来,企图要把金瑶塞进来的东西给吐出去。

    一阵翻江倒海,可那东西就像是在他肚子里化开了似的,他吐出来的不过是刚才喝的一些清水。

    宋戈擦了擦嘴,眼眶通红,整张脸也变得又白又青,他瞪着金瑶,没多说话,直接奔去了厕所,打开水龙头直接猛喝起水来,等他肚子实在装不下了,又拿着牙刷柄伸进喉咙里去抠,他抱着马桶,半蹲半跪,可吐出来的还是清水。

    金瑶在他背后发了话:“你吐不出来的。”金瑶一边说,一边玩弄着自己手里头另一颗玄珠,她微微抬起下颌,“我这一颗,是主珠。”说完,仰面一含,当着宋戈的面直接吞了下去。

    第55章  第5章 她在一个姓姜的人那儿

    金瑶吞了主珠,逼着宋戈吞了另一个玄珠,宋戈有种被利用的感觉,这是要把他当做眼睛的意思了?

    他第一反应,就是立刻离开,去医院剖肚子也好,去报警也好,他不想再待在这儿了。

    可金瑶就堵在门口,她手指头勾了一下,宋戈便下意识地后退,可什么也没发生,没有藤蔓也没有树枝,金瑶低声叹了一句:“草?”

    宋戈胳膊肘一抬,指着金瑶反驳:“你还骂人?”

    金瑶皱眉解释:“我是说这附近没草没树的,我术法都不方便用了。”

    没草没树?

    是啊,这里是市中心,可不是金瑶能充分发挥优势的大理和江边了。

    宋戈转身就朝着窗户跑去,窗户一开,往下一看,八楼,有点高。

    宋戈一回头,就瞧见金瑶贴着他站在他身后,宋戈吓得手扶着窗户半个身子都探了出去,金瑶连忙拽着他,好生哄他:“有话好好说,这珠子未必取不出来,你先坐下,我告诉你方法。”

    宋戈可不吃这一套,金瑶的套路太多了,他倔着脑袋,反将一军:“你先说,我再坐下。”

    “很简单。”金瑶下意识地拽紧了他一些,“主珠死了,你那颗珠子自然就会出来了,换句话讲,只要我死了,你的珠子就能取出来了。”

    宋戈面色一僵:“这和取不出来有区别吗?”

    “希……希望还是要有的嘛。”金瑶扒拉着宋戈,“要不,我再想想?”

    “你再想想怎么骗我是吗?”

    “对,啊不对,”金瑶差点就被宋戈忽悠走了,她收敛起嬉皮笑脸的样子,端出一副正儿八经的姿态,“其实宋戈,你也不要对我死这件事儿不抱有希望,你想,我终归是要取了铃铛上昆仑的,一旦上了昆仑,可就是九死一生了,”说着说着,金瑶双肩下颓,弓着背,只有手还轻轻拽着宋戈的衣袖,她昂头,忽而朝着宋戈笑了一下,“等哪日,你身体里的玄珠自动出来了,就是我死在了昆仑。”

    宋戈是个心软的,他也知道自己心软不好,他容易愧疚,容易自省,容易被别人的三言两语哄得怒气全消。

    金瑶像是知道他的软肋似的,每次宋戈一生气一皱眉一翻脸,金瑶就立刻换了张人畜无害单纯无辜的脸过来哄他,她声音软软的,姿态也软软的,哪里还有之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气度。

    宋戈松开抓着窗沿的手,顺着金瑶坐了下来,他深呼吸了几口气,又问:“你让我吞下玄珠,是不是让我帮你去做什么事?”

    “罢了,”金瑶别过头,声音带着哭腔,像极了受委屈的小媳妇,“我不勉强你,逼你吞玄珠我本来就做得很不对了,我还能要求你去做什么事?唉,其实我用强硬手段的话,谁敢不听我的,可我现在不是落难了嘛,只能找些边缘人物帮忙,辛承受过长白的恩惠,我才敢找他,姜多寿不在三界之内,我才敢找他,孙三是个怪物,也是怕昆仑发现他在长沙的,所以我才敢找他,当年我……。”

    “你再不说,我就不帮了。”宋戈正色。

    “很简单。”金瑶猛地回头,一脸容光焕发的样子,宋戈猜对了,她压根儿就没哭,她怎么会哭呢,她的一大爱好不就是把别人弄哭吗?

    ***

    最开始,金瑶说玄珠的使用需要多练习的时候,宋戈并没有放在心上,当金瑶把眼睛闭上让宋戈带着她出门的时候,宋戈也觉得不算什么事儿。

    可今天是五一最后一天假期,大家似乎都卯着这最后的时间点出来逛街聚会,现下又是饭点,一下楼,没走两步,两个人就被推挤到了人群里。

    远处是黄兴广场中心大舞台促销的喇叭声,周围是鼎沸人声,沿街的商家为了招揽顾客直接把大音响搬到了路上,反复轮播已经录好的促销段子。

    金瑶闭着眼,努力尝试用宋戈的视角去看东西,手却十分没安全感地搂上了宋戈的胳膊,宋戈想让她稍微松一些,金瑶也不撒手。

    “你瞧瞧你是个什么样子。”宋戈忍不住地吐槽,“您可是山神娘娘。”

    突然一下用了“您”这个称呼,金瑶还真是听得不习惯。

    金瑶贴近了一些,低声说:“这四周围没有树,也没有草,我觉得不舒服。”

    宋戈抬眼望去,的确,这儿除了人就是砖,沿主干道倒是有一排树,好像是桂花树,现在不是花期,宋戈也不认得。

    “那怎么办?”宋戈特意扭了扭身子做打道回府的姿态,“咱回去?”

    “哥哥,给姐姐买一束玫瑰花吧。”

    节假日就总会有这样背着书包学生捧着一束束鲜花在最热闹的街头贩卖,一开始宋戈以为真的是勤工俭学的学生,没走两步就发现,也有不少面相三十的大龄男女捧着花束逮人就喊“哥哥姐姐。”

    产业链啊,宋戈倒是也没别的意思,只是这广场上卖的花比市中心的花店都要贵好几倍,一枝玫瑰花十块钱,如果他还在大理Somewhere客栈,露台上的月季随便你剪。

    换句话说,其实宋戈也不大适应这环境,人太多了,还是大理好。

    “不用,谢谢。”宋戈摆摆手,继续带着金瑶往前走,没想到人家又追上来了,好言好语哄他:“哥哥你看姐姐多漂亮啊,你买一束花送给她吧。”

    “不用,谢谢。”这是宋戈第二次拒绝。

    “哥哥,给你便宜一点儿,八块钱?”

    宋戈停下脚步,从金瑶的视角来看,宋戈似乎在扭头,直到金瑶的视角里出现了自己的脸,金瑶才明白,宋戈是在看自己,耳畔是宋戈一本正经的解释:“姐姐好看吧,可你看姐姐为什么一直闭着眼?诶,你猜对了,姐姐是个瞎子,姐姐看不到花,姐姐也不想买花,所以,不用了,谢谢。”

    金瑶听了心头一紧,她挽着宋戈的那只手突然反压了宋戈的手肘一下,宋戈被她掐得生痛,却又不好发作,只能用另一只手轻轻握住金瑶的手背,貌似恩爱,实则是钳制她的两只爪子不要乱动。

    “没钱还泡妞啊。”这买花的小姑娘一改之前笑眯眯的样子,忽而怒目瞪了宋戈一眼,啐了一句,“穷逼。”

    “你说什么?”

    这话不是宋戈说的,而是金瑶,她歘地一下睁开眼,直勾勾地看着口出狂言的小姑娘。

    小姑娘想来也不是吃素的,不然也不会张口闭口就是“泡妞”和“穷逼”,她昂起头,企图和金瑶对视,可一对视,就被金瑶瞪得有些发怵。

    金瑶眉眼紧凑,眉骨微突,说是异域风情有些过,可又不似江南的清流美人,每每瞪起人来,眉头自然地往眉头一凑,加上眼神本身的犀利雷霆的气息,杀伤力十足。

    “不买就不买咯。”这小姑娘扭头就走。

    金瑶在后头追喊了一句:“你得道歉!”若不是宋戈拉着她,金瑶怕真就追了过去。

    “你和她计较什么,她穿着个学生的衣服,你真追过去,大家只会说你一个大人还欺负孩子。”宋戈一边劝她,一边拉着她到了一家沿街小花店,招呼老板过来,直接取了门口用于招揽生意的一大桶向日葵,说是一桶,其实也不多,零零散散也就五六枝。

    “全要了,包起来。”

    宋戈都给她买花了,金瑶的气便也消了一半,只是心里头还是不舒坦:“我倒是知道什么叫有口难辩颠倒黑白,可那小姑娘说的是你,骂的也是你,你也太老好人了,都不生气?”

    宋戈帮着老板正在数向日葵准备结账,听到金瑶这句话,直起身子看着她笑:“刚才在酒店的时候,你把那玩意塞我嘴里,还说就喜欢我脾气好,哄哄就不计较,现在出来了,又觉得我老好人,你这也算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吧。”

    这话说完,正在捆扎花束的老板忍不住多多侧目,眼光由好奇变成了促狭,听到后头,忍不住别过头偷偷笑出声来,宋戈瞧见花店老板这副模样,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说的话,确实略有歧义。

    他扭过头,觉得些许尴尬,抿着嘴,不再说话。

    金瑶瞧见他这样,还以为宋戈是当真生气,有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肩头,紧接着一句:“那能一样吗?你我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关系?你和路人的关系又是什么关系?但凡是我的东西,就没有别人能欺负的道理。”

    “你的花,包好了。”花店老板捧着一大捧向日葵出来了,宋戈之前数过了,一共七支,老板还免费给搭了些白色满天星,用的是单层旧报纸样式的包装纸,包装虽然简单,可金瑶是真开心的,她捧着花得意地给宋戈看,可宋戈都不敢去看老板的眼睛,仓皇之下扫码付钱,拉着金瑶就跑了。

    只等着走过一整条街,都快走到了江边,宋戈才放慢脚步,这里人不多,如果是要练习玄珠倒是个好地方。

    他回头看着金瑶,才发觉金瑶闭着眼,又问她:“你这一路都是闭着眼的?”

    金瑶缓缓睁开眼,点点头:“行了,我今天也算是练会了,就到这儿吧,咱们可以回去了。”

    宋戈听了,极其小声地嘀咕了一句“这么快。”

    “你舍不得?”金瑶看着宋戈笑,每次金瑶这么一笑吧,宋戈的手肘就会起一圈鸡皮疙瘩。

    “行吧,我再陪你到处走走。”

    宋戈看了一眼烈烈骄阳,今天天气不错,他查过天气预报,来长沙的前几天,长沙已经连续下了好久的雨,眼看着湘江水都涨上来了,今个儿太阳一出,感觉晒走了一身的霉气。

    况且,湘江边有树,都是两人合抱的大树,金瑶也乐意待在这儿。

    找了块地方坐着,金瑶开始吃路上买的一些小吃,其实现年头,全国热门小吃街卖的家伙事儿都差不多,甭管是哈尔滨中央大街还是厦门鼓浪屿,从桂林的阳朔西街到长沙坡子街,全都是商量好了似的,统一的售价的长沙大烤肠,复制粘贴式的俄罗斯冰棍,仿佛是一个冷冻供应商的铁板大鱿鱼,虽是琳琅满目,但总少了些风味。

    金瑶前几天已经吃了个饱,这次只在街头买了一些传统老糕点,巴掌大的纸杯蛋糕,扎扎实实,一口咬下去,里头冒着黄,像是新鲜欲滴的鸡蛋黄,甜是甜,不过对金瑶来说还不算甜过头,她一口气能吃个六七个,吃完了,扎好了塑料袋,就继续吹风。

    他们找的这块儿像是一个特意辟出来的观景平台,自江边微微凸了出去,贴着江面,要下去得走长长的台阶,天气好的时候,不少人就坐在台阶上吹风,晚上的时候,会有街头乐队在平台上弹着吉他歌唱这操蛋的人生。

    金瑶之前晚上来的时候见过。

    “白天没人唱歌吗?”金瑶吃完蛋糕,开始喝全糖加冰的奶茶。

    宋戈看了一眼,只回:“人家晚上才唱,白天谁唱?太阳这么晒,也没人看。”

    “我以前管长白的时候,他们都是想唱就唱,开心了唱,不开心了也唱,白天也唱,晚上也唱,从山楼唱到天池,从天池唱到长白十六峰,一个人也唱,一群人也唱。”金瑶咬着吸管,站起身来,指着刚下过雨浑黄平静的湘江,“我们天池的水,可比这个清。”

    宋戈四顾看了一眼,幸好周围没什么人,他拽着金瑶的手让她坐下,胳膊肘压着金瑶的肩头不让她再冲动站起,嘶,她还挺瘦,肩上一摸全是骨头,宋戈一个手心就能捂住金瑶的肩膀。

    他哄她:“你是喝醉了吗?醉奶茶?之前在大理,也没见过你这么……。”

    “我怎么了?”金瑶的语气有点凶,像是随时会咬你的一只小狗。

    宋戈竖起一个大拇指,朝着金瑶比划了一下,咬牙夸她:“真性情。”

    风挺大的,吹得宋戈有些迷糊,他有点想回去了,他觉得有些困了。

    金瑶的小蛋糕也吃完了,她拍了拍身上的糕点渣滓,一起身,却忽而闻到空气里有一股特殊的味道。

    起风了,风吹着之前装糕点的塑料袋满地跑,宋戈赶紧跑下台阶捡了回来,可一扭头,却发现金瑶不见了,再一次地,不见了。

    “金瑶?”宋戈沿着江边找了一会儿,一边找一边发微信消息,没人会,干脆打电话吧。

    有人接了,可还没等宋戈开口,就被挂断了。

    放他鸽子?

    宋戈有点生气了,把手里的垃圾袋狠狠往垃圾桶里一丢,略微想了一下,还是打电话给了丁文嘉。

    对面电话似乎就在丁文嘉的手边,秒接。

    “蜜月怎么样?”

    “你有金瑶手机号吗?”

    “你俩走散了?”丁文嘉在那头儿笑得挺开心的,周围声音虽然嘈杂,不过还算听得清,她应该是在拳馆,毕竟是节假日,能来练拳和上体验课的是平时的三倍。

    “你有她手机号打个电话给她,问下她在哪儿,我找不到她了。”

    “你怎么不自己打?”丁文嘉那边顿了一下,又问,“吵架啦?”

    宋戈一边用眼神搜索周围,看金瑶在不在附近,一边反问:“你觉得我像是个会和女人吵架的人吗?”

    “之前不会,金瑶出现后,你啥都会。”

    宋戈愣了半晌:“啊?”他磕磕绊绊,“你打……还是不打了?”

    丁文嘉那头突然咯咯笑了好久:“我打,我打,难得看到你着急上火的样子,宋菩萨,你都开口了,我肯定打,等着啊。”

    过了一会儿,丁文嘉就回了宋戈电话,一句话,简单明了“金瑶说她在一个姓姜的人那儿,还说你应该知道位置。”

    第56章  第6章 后生伢子,满嘴胡话

    宋戈其实并不记得位置,可现年头点开个地图app,哪个旮沓拐角都能找到。

    姜多寿这家“多寿典当”又不出名,问了两条街,直到有人听到隔壁有个美胸皇后内衣店,才恍然大悟。

    “哦哦哦,就是那家半夜才开门的铺子是吧,你沿着这条路走到头,右拐没两步就到了。”

    宋戈赶到多寿典当铺的时候,外头拉着卷闸门,严严实实的,里头没一点儿动静,只有隔壁内衣店还播着促销广告词,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女孩子,瞧着宋戈一个帅气年轻男人站在内衣店门口,纷纷侧目。

    内衣店老板在柜台那儿正疯狂摁着计算器算账呢,一边算一边殷勤地和顾客介绍:“小姐你看啊,我们店今天满299减100,你这都买了179元了,干脆多买个120块的东西,里外里算下来,你就等于是20块钱买了120块的东西了,好搭啊,怎么不好搭配,你看咱们全棉内裤48一条,你买个三条就行了。”

    “哟,让我在算算,咱们全棉内裤刚好买两条送一条,那你还得再搭样东西。”

    “划得来划得来,你绝对划得来。”

    老板娘姓刘,用她的话说,姓这个姓的人在中国可太多了,让姜多寿也别管她叫什么,喊她刘姐就成。

    刘姐四十出头的样子,日常虽不爱化妆,可眉毛和口红是必然要涂得匀称又自然才罢休的,加上她天生就白,一张粉面配上这和蔼可亲的圆脸盘,眯起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可爱较比妩媚还多一丝。

    刘姐这一张天生的巧嘴,说得小姑娘频频点头,加上一双手都算不过的快手,哒哒哒就给店里添了好几笔的生意,店员正拿着顾客要换货的码进小库房,忍不住对着刘姐说了一句:“姐,外头,有人。”

    刘姐朝着外头一瞅,看到宋戈正在多寿当铺面前来回踱步,时不时掏出手机发信息,不过貌似对方没有给回复。

    刘姐屈膝掏出柜台底下的保温桶,两只34码的小脚把脚上拖鞋一甩,套上旁边放着的一双小坡跟就滴溜溜地出来了,只留着店员继续算账。

    “帅锅拟早哪个咯?”刘姐靠着两个门面之间的红砖墙,手里提溜着保温桶,翘着小腿笑眯眯地和宋戈搭讪。

    宋戈稍愣了一下,刘姐立刻又用标准的湖南普通话说:“我是问你,你找哪个?”

    “我听得懂长沙话。”宋戈点点头,指了指姜多寿的门面:“姜多寿在吗?”

    “姜多寿?”刘姐挑眉,转而笑了一下,“你是说姜梓航吧,他说过,多寿是他祖师爷,多寿典当的招牌是他家祖传的。”

    “哦哦哦,是是是。”宋戈连说了好几个“是”,想来金瑶总说姜多寿是超脱三界外的人,那多半是长命的人,一活活个几百年,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这种长命的人为了不被人发现,就得一直换身份,今年姓王,许是明年就要姓张了,姜多寿变成姜梓航,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这老姜,取名字还挺能与时俱进的。

    刘姐瞧着宋戈是个老实的,也不逗他了,直接摸出裤兜里的手机,拨了个号码:“喂,起床了,吃饭了?”

    “什么菜?呵呵,清水煮白菜,爱吃不吃。”

    “开门,给老娘开门。”刘姐一边和电话那头的人“耀武扬威”,一边轻轻用小坡跟鞋的鞋跟踹多寿典当的卷闸门,不一会儿,卷闸门拉开了一个小口子,自底下露出一双黑漆漆的眼眸,宋戈还没认出来,倒是刘姐一脚就虚踹了过去,笑骂道:“给你送恰的还防着老子,以后不给你做饭了,饿死你算哒。”

    姜多寿确认了外头的人都是自己人,才对着刘姐回呛了一句:“一天天的,总是用鞋跟踹我的门,跟驴尥蹶子似的。”

    刘姐指了指自己小巧的坡跟鞋,米白色的,看着挺新,可鞋面上那一团装饰用的小花都快脱落了,应该是买了许久,但没怎么穿过,刘姐露出自己的鞋尖给姜多寿看,貌似抱怨:“我不用鞋跟踢我用什么踢?用鞋尖尖踢老子脚痛。”

    刘姐一边说一边把手里的保温桶递给姜多寿,又弯腰也准备进去,还嘟囔:“你倒是把帘子拉大一些,当我还是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吗?四十了都,腰都不行了。”

    哪晓得姜多寿却在里面轻轻推了刘姐一下,不是很重,类似于稍微碰了一下,可这么一碰,刘姐懂了,她直起身子,揉了揉腰,一副娇生惯养的样子,抱怨道:“不愿意让老子进去?老子还不想进去呢?乌烟瘴气的,还得让老子给你收拾。”

    刘姐斜睨了宋戈一眼,嘴唇不自然地往下撇了一下,扭头就走,还说:“走了走了,今天店里生意好得不得了,哪里像你,天天不开张。”

    宋戈才朝着刘姐看了一眼,底下姜多寿就在用手捞他:“宋戈,你进来。”

    ***

    老式的保温桶,里面夹层不多,第一层放着薄薄的一碟腐乳,第二层是蒜炒空心菜,里面装着满满一桶的红烧肉,一块肉,三肥七瘦,还不是菜市场下午打折促销的边角肉,这一顿饭,刘姐是做得十分尽心。

    姜多寿从冰箱里取出一袋硬馒头,放在一个老旧的微波炉了热了一下,又让宋戈把刘姐送来的保温桶里的饭菜整齐码出来摆好。

    里屋突然传来“砰”地一声巨响,宋戈歘地一下站起身来,姜多寿却摆手示意他坐下。

    “先吃饭吧,吃完饭再进去看。”

    宋戈根本安不下心,他再次和姜多寿确认:“金瑶真的在里面?”

    姜多寿刚放下装着馒头的碗,又发现自己没拿筷子,起身从冰箱门柜上摸出四支形色各异的筷子,凑成两双,递给宋戈一双,劝他:“安心吃点东西,山神娘娘什么人?一点儿的排异反应罢了,稍微挺挺就过去了。”

    “什么排异反应?”

    姜多寿夹着红烧肉的手微微一顿,想了想,还是把这一口红烧肉夹到了宋戈碗里,想着这样一来,自己也算是尽了地主之谊了,既然尽了责任,姜多寿便不客气了,他首先捧着保温桶,用筷子横贯在桶口,一股脑地倒出半碗肉汁,又把馒头撕开,一绺一绺地扔进汤汁里,筷子一搅和,咕噜噜大口吃了半碗,才开始从桶里继续挑肉吃。

    他之前走南闯北,带在身上的干粮多半都是干馍,耐放耐储,混着清水一起吃,紧致干瘪的馍饼就会在肚子里膨胀起来,能吃饱肚子,长年累月积攒出的饮食习惯,纵然是到了现在物质生活充分发达的今天,姜多寿也没能改这习惯。

    里屋又传来砰地一声。

    宋戈根本无心吃东西,可还没起身,就听到姜多寿捧着碗劝他:“后生,别沉不住气,等着就行。”

    宋戈手扶着这四尺方桌:“您刚才说的排异是什么意思?”

    姜多寿埋头苦吃,嘟囔道:“你想想最近娘娘吞了什么东西?”

    “玄珠。”宋戈反应很快,“我也吞了。”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腹部,当时吃那东西很奇怪,初入口时感觉是颗硬邦邦的珠子,往喉处一滚,又像是一颗软软的果冻,被迫吞下去的时候,那珠子又像是水一样,清清凉凉的,所以他后来想吐也吐不出来。

    “我为什么没有排异反应?”

    “后生,你知道剑和鞘吗?”

    剑和鞘,又是剑和鞘,这是宋戈第三次听到这样的话了,第一次是辛承,第二次是金瑶,第三次是姜多寿,可从来没有人明明白白仔仔细细地告诉他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姜多寿呼啦啦吃完了一碗,又起身从冰箱里去掏馒头,这一次他没有热,直接就着热乎乎的红烧肉咽馒头吃,一边吃一边抬着眼皮子看宋戈,没有继续细说的意思。

    宋戈莫名感觉,这是在试探自己,如若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是不是说明自己还没完全融入他们这个圈子?可全都知道呢?姜多寿就未必会说了,最好是表现得一知半解。

    宋戈点点头,用这不对称的筷子夹了一小撮空心菜,又说:“剑藏于鞘嘛,这我知道。”

    “后头呢?”姜多寿多少年的人精,哪里会看不穿宋戈的这点儿小心思。

    宋戈被问住了,他绞尽脑汁想去拼凑后头那些传说和神话,可发现自己连基本的想象力都没有,难怪小时候会觉得宋老爹的故事都那般离奇,原来是自己起点太低了。

    “你信五行八卦玄门风水吗?”姜多寿又问。

    看样子,姜多寿是信的,宋戈咬咬牙,点头:“我信。”

    姜多寿斜睨了他一眼:“后生伢子,满嘴胡话。”

    姜多寿思忖半晌,忽而把手里的一支筷子给撇了,折成两半,齐整整地放在桌上,继续对宋戈说:“神仙造物,女娲造人,多有备份。”

    “备份?”宋戈蹙眉,这概念挺新鲜的,造人怎么备份?造出俩一模一样的人?

    姜多寿呵呵笑,一边笑就一边说:“天地初成的时候,根基不稳,诶,烛九阴你知道吗?”

    宋戈点头:“有点耳熟。”

    “奢比尸、翕兹、强良呢?”

    宋戈没听明白:“什么?”

    “哦,看来你也不知道,我这么说吧。”姜多寿推杯挪盘,从这四尺方桌上硬生生理出一片大地方,把这木筷子往中间一叉,又对着周围碗筷笔画,以此演示,“古人语,天如盖,地四方,可当时天地初生一片混沌,山海不稳,便有人造了两物定山定海,定山者,是为昆仑山神,可为了保险起见,当时造了两个。”

    “两个昆仑山神?”

    “当然不是,”姜多寿比了个“一”的手势,“昆仑山神永远只能有一个,纵然现在金瑶娘娘失了昆仑王座,可除了她之外,也没人敢坐上那个位置,不然怎么说昆仑王座空悬百年呢?只是说,当时造定山者的时候,造了两个,取其一,定昆仑,天下太平,换句话说,只要这个人活着,天下山川依旧,岿然不动,能保万万年的昌盛。”姜多寿冷哼了一声,像是在嘲讽,“所以你能理解,为何娘娘之前犯了天大的错,玄女都不敢动她分毫,只敢将她先囚于昆仑冰玉,花费三年造好苍山结界,再把她锁入苍山了吧,因为玄女一旦杀了她,这天下都不稳当了,天下不稳当,她这昆仑的老大,还能当得稳吗?”

    宋戈先是点头,继而又摇头,他想起一个细节,又不知道该不该和姜多寿说,他之前听说过姜多寿的名讳,可那都是从金瑶口中听说,自己和姜多寿如今才算是见了第二面,还不算能推心置腹的密友。

    “你尽管说,”姜多寿指了指自己的嘴巴,“我的嘴巴,严实得很,我虽做的是江湖生意的买卖,可没点口风,什么都往外头卖,你觉得,我还活得下去吗?”他又指了指黑黢黢的里屋,“娘娘又怎么会如此信我?”

    宋戈收敛神色,直言:“可我们在大理的时候,有鲲眼追杀她。”

    “追杀谁?”

    “金瑶。”

    “谁追杀?”

    “鲲眼。”

    “在哪儿?”

    “大理。”

    姜多寿震惊了,他眼睛瞪圆,双臂麻木,喉结自上往下慢慢蠕动了一下,长舒一口气,似说给自己听的,又像是说给宋戈听的:“这不可能啊,就算是娘娘逃了出来,鲲眼最多也是捉她回去,为何会是杀她?”

    姜多寿看向靠着门口的供台,摇摇晃晃地起身直接从供台的红色塑料袋里头掏出一支熟透了的香蕉,一瓣瓣地剥开,看得宋戈都有些心惊胆颤。

    宋戈指了指姜多寿手里的香蕉:“您这……。”

    姜多寿回头看了一眼,朝着那面壁的佛像微微点了点头,算是示意,又对着宋戈:“哦,这无所谓,酒肉穿肠过,心中有神佛。”他忽而退后半步,看着宋戈,双肩一耸,咧嘴一笑,“我明白了,后生伢子,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就是因为知道娘娘离开你之后会被鲲眼追杀,才心甘情愿跟着她走南闯北的。”

    宋戈下意识地“嗯”了一声,还未讲明其中细节,姜多寿一口一口地香蕉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笑,就差拍着桌子来段单口了。

    “套路啊,都是套路,百年前娘娘就爱玩套路,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个老样子。”

    第57章  第7章 金瑶又转头看向宋戈:“你要跑……

    “可鲲眼当时的确是要杀了她。”宋戈心里虽有波动,可细细想了当时的场景,金瑶未必是哄他的。

    “障眼法吧。”姜多寿不以为然地继续吃红烧肉,“一点点儿的小法术,难得到娘娘吗?”姜多寿略顿,耸肩冷笑,“换句话说,如若是真的,昆仑杀了娘娘有什么好处?届时天崩地裂,他们又找不到当时备份的定山者,就算拿了玄女去祭天,也平不了这场动荡。”

    姜多寿眼睛微眯:“其实对于昆仑来说,最好的办法,还真是将娘娘囚禁起来,只留一口气的那种,不至于死,又不至于让娘娘破了结界冲出来。”他说完,又摇头,“这次玄女把娘娘囚在苍山,还是低估了娘娘的实力,倾尽昆仑之力修建的结界,还是被娘娘给破了,他们想要一个听话温顺的定山者,可娘娘偏是个倔强有脾气的,等会……。”

    姜多寿恍然大悟,他定眼看着宋戈,心里头咯噔咯噔地乱跳,一根食指微微抬起,指着宋戈颤颤发抖:“娘娘说过,你是她的鞘?你的气息能藏住她的行踪,她对你下过什么咒法没有?”

    宋戈摇头,姜多寿以为他是说没有,可宋戈开口却是一句:“我不知道,她鸡贼得很。”

    姜多寿盯着宋戈看了许久,眼神自宋戈的头发梢一直往下挪、挪、挪,直到落在了宋戈的裤腰带上,宋戈有点慌了,他侧过身,也不看姜多寿,语气倒是挺强硬的:“别看我。”

    姜多寿笑嘻嘻的,一脸促狭:“后生,你脱个裤子。”

    还补上一句:“脱下裤子让我看看。”

    宋戈自然不答应,他往里屋瞅了一眼,听到金瑶也没什么动静,有些不耐烦了,他指了指门口:“我在外面透透气,她好了你告诉我,我来接她。”

    姜多寿却突然一伸手,四指死扣着宋戈的前肩,拇指掐着他的肩胛骨,明明是枯木一样的手指,力道却似千斤顶,擒得宋戈动弹不得。

    宋戈猛回头,想要多开,却发觉自己另一只胳膊也反被姜多寿拿住,咔嚓一声,那是关节拧扭的声响,宋戈皱眉,喊了一声“放手”,却又被姜多寿踢了一下膝盖,力道不大,可攻击力极强,迫使他单膝一跪。

    姜多寿一番行云流水的操作麻利痛快,嘴上还说:“后生,这是给你开肩活动筋骨呢,完事儿了你还得谢谢我。”

    此话说完,姜多寿轻轻一跃,拧着宋戈的手腕就窜到了他身后,后脚一蹬,把藏在卷闸门侧边的一柄小刀蹬了出来,手一挥,宋戈的皮带自中间断成两边,姜多寿把刀一掷,脱了鞋,直接用脚丫子去踩宋戈的裤腰,猛地一用力,还得当真把宋戈的牛仔裤给扯了一大半。

    姜多寿看了一眼,笑道:“后生,春捂秋冻,还是记得要穿秋裤啊。”

    宋戈疯了一样地扭着胳膊想要逃离,可姜多寿的两只手就像是铁箍,把他缠得紧紧的。

    “放开我,神经病啊!”宋戈几近咆哮的声音在隔壁内衣店的促销大喇叭声下,显得微不足道。

    姜多寿哼了一声,压低声音绕着宋戈的大腿根看了一圈,狐疑,又觉得是不是自己没看仔细,抬脚一撩,用脚指头打开了店里最敞亮的日光灯,继续看。

    宋戈趁着姜多寿犹豫的劲儿,使劲一挣,用力过猛,直接脸着地摔在地上,他立刻翻过身来,提起自己的裤子就要从卷闸门下面钻出去,姜多寿却突然对他说了一句:“娘娘没对你下过咒,你是金瑶娘娘天生的鞘?怎么会呢?金瑶娘娘命格无双,你体格平平,压根儿不是定山者的料,怎么会呢?”

    宋戈像是看着怪物一样看着姜多寿:“我算是明白了,你们都是怪物,什么山神,什么昆仑,不过是你们奴役差遣我的说辞罢了,你们若真是神,外头那么多不公的事情你们为什么不去管?那么多可怜的人为什么不去救?我在大理客栈开得好好的,我是瞎了眼了才跟着她跑来长沙。”

    宋戈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提着裤子往卷闸门外头钻,可才探出一个脑袋,就发现一双簇新白板鞋停在门口,像是等了许久,就等着他冒头了。

    宋戈攥紧裤子,十分尴尬地抬头,却发现眼前低头看着自己的女人有些眼熟,她笑盈盈地看着自己,可这笑意里似乎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情绪,像是在看自己的猎物。

    “你是……。”

    “好巧呀,你们在长沙待了几天了呀?”

    “祝棉?”宋戈想起来了,是高铁上那个年轻女孩,他往前拱了拱身子,觉得好歹是遇到一个认识的人了,甭管当时在高铁上的情景如何,可总归是和金瑶姜多寿这一行人不同的。

    他朝外挪出了半个身子,情绪正是回暖的时候,祝棉却突然蹲下身子朝着里头的姜多寿伸手,喊了一句:“姜伯,我妈让我来拿保温桶。”

    她喊姜多寿做“姜伯”?

    保温桶?

    宋戈眼看着姜多寿不慌不忙地转头把装着红烧肉的饭桶收拾好,把余下的红烧肉和汤汁一股脑地倒在了自己碗里,顺道把面上那层蔬菜也扒拉了下来,盖子一捂,直接从卷闸门底下推给祝棉,很小声的问:“我没洗,你妈会生气不?”

    祝棉倒是大方:“怕什么,我洗了再给她呗。”

    祝棉说完,又看着正要从卷闸门里爬出来的宋戈,轻轻低头用手抵住了宋戈的肩膀,她生得一张圆脸,这一点倒是像极了胳膊内衣店老板娘刘姐,只是笑起来的时候不似这个年轻的单纯清澈,总是有些狡黠的味道在里面。

    “人要给你推进去吗?”祝棉低头指了指宋戈。

    宋戈一听,连腿带脚地往外面蹬,却发觉他被祝棉的手一扣,压根动不了。

    姜多寿只在里头发了句话:“推进来吧。”

    宋戈几乎是条件反射式地抓住卷闸门边缘,这卷闸门老旧,姜多寿又是个手重的,开开关关也不顾及,上头全是铁锈和辣手的倒刺,宋戈揣着铁门不撒手,祝棉在外头也没办法,动静闹得太大,旁边内衣店的客人都会发觉。

    许是祝棉来拿保温桶耗了挺长时间,刘姐哒哒哒穿着小坡跟又从店里碎步走了出来,瞧见这情况,立刻蹲下身问祝棉:“这是要把人弄进去还是拖出来?”

    祝棉一边使着吃奶的劲去推宋戈,一边咬牙答:“弄进去,弄进去。”

    “这还不简单。”刘姐单膝跪地,直接上手,专攻宋戈的咯吱窝。

    宋戈是极其怕痒的,且就这么一下,他手上一软,歘地一下又被姜多寿拖回了店内。

    外头刘姐和祝棉双双把卷闸门往下一压,把锁头往上套了一下,虽然没钥匙,可里头的人铁定也出不来了。

    ***

    收拾完毕,刘姐瞅了祝棉一眼,似嗔似怨:“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让你拿个保温桶都能惹事儿。”

    祝棉委屈极了,心想这不是在友爱邻里互帮互助么,怎么成了她惹事的了,刘姐看了一眼祝棉手里紧紧握着的保温桶,又问:“说啥了,好吃吗?”

    祝棉一愣,立刻笑着说:“好吃呢,我娘老子做的红烧肉,那是靓绝一条街的水准,肯定好吃啊。”

    刘姐笑了,许是之前发了力气,面上绯红渐起,又追问:“是他亲口说的?原话是什么?”

    这有点为难祝棉了,姜多寿原本也没说什么,还不是为了哄自己老娘开心,不过祝棉也挺接茬的,像是习惯了,提着保温桶一边说一边往店里走:“就说好吃呗,说下次还想吃,还问明天还有红烧肉没?哦,对了,他说肉给少了。”

    果然,刘姐听了这句就狠狠往地上啐了一口,骂骂咧咧:“我给他做的红烧肉用的五花肉都是三十八一斤的,还嫌肉少了,他怎么不去抢呢?”

    刘姐发泄完,又扭头看着祝棉,眉毛一抬:“你今晚还出去吗?”

    祝棉摇头:“不出去了,我要找的人,已经找到了。”

    刘姐“哦”了一声,又连忙去招呼了一声客人:“这件?这件好啊,全托的罩杯,加厚的海绵,你看,这是我女儿,她就是平胸,瞧瞧,穿着是不是挺好的,你穿着肯定比她还好看。”

    祝棉听了,脸色一沉,自己的老娘就这样,祝棉还穿小背心的时候,刘姐就拉着她推销小背心,不过刘姐是个有分寸的,有人提出想让祝棉帮忙试一下内衣,好给家里人买,刘姐是怎么也不会答应的,只笑着说如果不合适尽管来退,费用她出。

    倒不是刘姐小气或者不会做生意,只是那T恤衬衫是外穿的,试试就试试了,可内衣是贴身的,尤其是那一阵网传长沙大学女寝室出现了偷内衣的贼,专门收集有女孩气味的就内衣,新的还不稀得偷,刘姐听了就怕,说自家闺女虽然相貌品品,身材欠佳,性格略差,家境贫寒,可至少是个女娃娃,被嚯嚯了可怎么好。

    刘姐疼她,祝棉知道,不喜欢自己大晚上出门,也是看多了社会新闻,年纪大了嘛,除了看看推送的短视频和危言耸听的营销号,刘姐也没太多娱乐活动了。

    祝棉拎着保温桶正要往后屋走,刘姐突然一下拽了她一下胳膊,凑上前问:“你要找的人,不是刚才那个扒拉卷闸门的吧。”

    祝棉想了想:“是……也不是。”

    刘姐耸肩“哼”了一声:“还是也不是,你是我养大的,从小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就你这心思,谈恋爱了?”

    祝棉贴在刘姐耳边悄悄说:“老娘你知道吗?你女儿我可能……不喜欢男的。”

    刘姐听了,心头一惊,脖子一抻,认真发问:“那你喜欢哪个嘛?哪个女的吗?诶,你说话啊。”

    ***

    “外头好吵。”金瑶端坐在桌前,她看着桌上一桌的凌乱,洒出来的红烧肉汤汁,挑出来的草果和香叶,两个碗里一个馒头被咬了一口,另一个馒头被一堆红烧肉和青菜叶子堆叠得严严实实,筷子不是成双成对的,桌子还是个歪的。

    金瑶看了宋戈一眼,宋戈一直用手捂着眼睛,生着闷气,一言不发。

    “手放下来。”金瑶语气温柔,应该是没什么力气了。

    宋戈忿忿地甩开手,侧过脸,别过头,却还是被金瑶看到了,他眼睑下一圈乌青,看着骇人。

    金瑶又看着姜多寿,姜多寿极其老实地端坐,两手夹在两腿之间,乖巧得像是做错了事儿的孩子。

    “你打他了?”金瑶问。

    姜多寿连忙摆手:“不是不是,那块儿是被卷闸门给砸的,砸的。”

    金瑶又转头看向宋戈:“你要跑?”

    第58章  第8章 我认识一手艺人,精细,能在米……

    如果是姜多寿面对这个问题,他一定会绞尽脑汁来合理化自己扒拉卷闸门的行为,至少不能让金瑶知道自己想要逃离她。

    金瑶是个刺头,而且是个极其有手段有脾气的刺头,得罪了她,和自断前程有什么区别。

    可宋戈憋了一肚子火,他闷藏了许久,扭头只答了一句“对”。他想说的有很多,想抱怨的也有很多,可面对金瑶,他竟不知从何说起,只一句“对”来排解心中愤懑。

    金瑶又扭头看向姜多寿:“你欺负他了?”

    金瑶鼻尖微微耸了一下,看向铁闸门外,又转头看着姜多寿:“有别人的气息,是你……们……欺负他了?”

    多了个“们”字,意味着姜多寿有同党,如果他认了,旁边的刘姐和祝棉就逃不过了,可如果他不认……

    姜多寿看着一脸肃穆的金瑶,金瑶都闻出来了,他认不认有差吗?

    姜多寿搓搓手,挤出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容:“不算吧,我们也是怕他没穿裤子就这样跑出去,不好。”

    “裤子?”金瑶是从鼻腔里哼出的一丝笑意,她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像是听到了一个有趣的笑话,甚至还想多知道一些细节的那种,她朝着宋戈凑近,“你被扒了裤子?”

    宋戈一脸无赖看着她:“不然还是我自己脱的?”

    金瑶这才是慢腾腾地坐下,她直接端过宋戈的碗,仔细打量了一眼这里头的馒头,选了宋戈没咬过的那一边,用拇指和食指一点一点地抻馒头吃,她吃得很细致,不像是平时遇到甜食就狼吞虎咽的样子,倒像是生了病的病人在输液,一滴一滴地往嘴里灌。

    金瑶吃了一阵,似觉得身体好些了,才低着头问姜多寿:“你扒他裤子,是为了他我又没有给他下咒是吗?”

    姜多寿早料到金瑶会猜到这一步,他当时既然会选择动手,自然有足够的理由,如今金瑶问起,他坦然起身,走到卷闸门的门口,忽而转头,极其诡异地朝着金瑶笑了一下,金瑶还以为他要逃出去,立刻起身,却发觉姜多寿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他低头默念了一段话,突然伸长胳膊,手指探进了供台上一堆快递盒子里,轻轻摸了摸那三尊面朝内侧的金尊,又示意金瑶往旁边靠一靠,这才是轻轻把中间那尊金尊慢慢调转朝外。

    金瑶虽然隔着层层塑料袋和纸盒,却依然可以从缝隙中看到那金尊的容貌,她心里轻声念了一句“玄女”,便听到姜多寿说:“早些年上头给发下来的,必须给摆着,不给摆就不让开门营业,扈家人一直都是和玄女作对的,他们的人皮客栈里不肯摆,不出一个月,生意全没了,没人敢去他们那儿做买卖,就算这样,老扈还是不肯低头,死也不摆,再往后,百晓堂的生意也都差不多黄了,这空缺出来的活计,我接了一部分,老扈原来的掌柜接了一部分,规规矩矩摆上这尊玄女金尊,而老扈呢,就只靠着一个地下的消息暗网,堪堪维持一家生计。”

    姜多寿看着这金尊和颜悦色地笑,可他的声音却冰冷得可怕,他用帕子细细地抚摸这金尊的背脊和头顶,却唯独绕过了这金尊的耳畔,他解释:“还是我这种老滑头活得长久,见得多了,用热蜡一堵这金尊的耳朵,上头也就什么都听不到了,日常再把这金尊倒转朝里,昆仑也看不出异常,唉,你若说我这招缺德没用,娘娘,我和你说,我这招,其实是最有用的。”

    “您是顶了天的娘娘,管的都是祝知纹这样的风神副将,却不知道咱们底下的小手段,你说昆仑不查吗?也查的,可也就年前来这么一回,而且管长沙这片儿的又都是熟人,看到咱们摆着就行,什么脸朝哪儿,耳朵如何,他不得仔细看,你要是问我怕不怕玄女知道?嘿,昆仑还真没那么多心思一尊金尊一尊金尊地去开天眼,她们就是图个威严,树个榜样,明面上的东西满足了她,私底下的对策多了去。”

    姜多寿摇头:“所以老扈也是太犟了些,不对,应该说起初我以为是他太犟了些,也是做了那么多大生意的人了,阳奉阴违这一套他还不知道耍,也是白活了这么些年,后来在江边喝酒,他喝多了,才吐了实话,他早就想退了。”

    姜多寿指了指自己:“他和我一样,不人不鬼地活了这么多年,越是咱们这种身份不明的,就越是要依着昆仑才能苟活,不然,谁给你换身份,谁给你处理麻烦,可久了,他自己也有一套换身份断后事的法子,便不想再听昆仑的了,索性找个由头,撤了,外头的名声虽然不好听,说他忤逆不尊,可他的日子才过得清爽哩,也是他说了一句,说如今的昆仑,已经不是娘娘您在时的昆仑了。”

    “我知道。”金瑶点头,示意姜多寿把手里玄女的金尊调转回去,这金尊倒是做得惟妙惟肖的,瓜子脸,尖下巴,一双丹凤眼,高高的飞天发髻,再配上随风而起的云罗纱缎,倒是像足了玄女的气派,她出入亮相,就是这样浮华夸张,恨不得打两盏聚光灯在自己脑门上,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来了。

    金瑶确定姜多寿重新摆放好了金尊的位置,才继续问:“这和你扒拉宋戈的裤子有什么关系?”

    姜多寿愣了一下,方才说:“我是怕,若这后生伢子真是天生和娘娘命格一致,昆仑怕是已经盯上他了,所以确定一下,好提醒娘娘,以备后患。”

    金瑶没吭声,她继续坐回去,瞅了一眼愤懑不言语的宋戈,自己则继续开始掰馒头吃,一边嚼一边不在乎的说:“你觉得我没想到?”

    姜多寿微微福身,像是作揖行礼,不过他的脖颈还是笔直硬挺的:“我是怕……娘娘误入歧途。”

    金瑶手一顿,直接送了一大块馒头进嘴里,把嘴腔塞得满满当当,似赌气,似质问:“我误入什么歧途?”金瑶未等姜多寿答话,又起身追问,指着宋戈:“你是觉得我会用他做我的替身以此摆脱?”

    她朝着姜多寿走了两步:“所以你想趁我昏迷查验他,如果我没及时醒过来,下一步,你就是要告诉他怎么逃离我的魔爪了对吧。”

    这事儿还能这么反转的?拖他的拽他的反而是为他好了。

    宋戈虽然没吭声,却是耳清目明,他一双眸子盯着金瑶,又转头看向姜多寿,只见姜多寿的头低都更卑微了,声似蚊叫:“娘娘之前,的确是说过一些混账话,做过一些混账事的。”

    金瑶咧嘴,似嗔似笑:“那得多早之前了,当年我为了救知纹,不过劈了昆仑的天阶罢了,玄女非得把我说得十恶不赦,却不想想,当年她是如何污蔑知纹的。”金瑶说完,又自顾自的摆手,“罢了罢了,说了你们也不信,你都敢背着我去查验宋戈了,你自然也信了昆仑那套说辞,混世魔王、脾气暴戾、手段残忍、杀人不眨眼,这些风言风语,我都听惯了。”

    “也不对,”金瑶摇摇头,“你是个人精,可不是什么活菩萨,你帮他,没半点好处,反而惹了我和昆仑两边的不快,你是在帮我?”金瑶斜睨了姜多寿一眼,“可你为什么要帮我?就凭那只九婴是你孙女婿?可那九婴与我的交情,可不怎么深,他和胡春蔓日常斗嘴吵架,我可都是站在胡春蔓那一边的,他应该不大喜欢我。”

    姜多寿抿唇,似下了天大的决心,朝着金瑶规规矩矩地作了个揖,行完礼,却并不直起腰,只愈发恳切地哀求道:“可娘娘能做的,九婴未必能,说白了只求娘娘重返昆仑时,能高抬贵手,替我那不成器的孙女,改几笔命。”

    金瑶听了倒是不惊慌,像是早早就预料到了,姜多寿是不怕死的,唯一的软肋就是那只黑猫,今天黑猫倒是不在,不晓得是出去耍了还是被姜多寿支开了。

    这神活久了就成了老神仙,人活久了,那就是半个老神仙了,姜多寿估摸着是算到今日金瑶会来,不过金瑶修为在他之上,他只能算到金瑶会来,却不知道金瑶来是做什么?更不知道事态会如何发展。

    可无论这事儿怎么个走向,他都会找到个机会,要么卖金瑶一个人情,要么抓金瑶一个把柄但是发誓保密不说,从而再卖金瑶一个人情,好让金瑶替他孙女做点什么。

    其实改命不难,按道理,姜家人修了这么久的功德,换做旁人,玄女应该早就赐了姜家孙女一条活命了,可迟迟不赐下,怕也是估计这姜家背后的那个人,可金瑶不同,她自认这天下间没几个打得过她的,便是赐了条活命,也算不得什么。

    “可以是可以。”既然是算不了什么,金瑶也不喜欢端着,她点头,又反问,“但你要替我做一件事。”

    姜多寿听闻立刻点头:“长沙的事儿,不,湖广的事儿,娘娘您尽管找我。”

    金瑶这才是从裤兜口袋里掏出一小叠卫生纸,她一层一层地仔细翻开,还没展现这里头东西的全貌,便是闻到一股鱼腥味,金瑶留了最后一层并未展开,便直接将东西递到姜多寿面前,说:“这是我从一鱼精身上取下来的三片硬鳞,包括我身上和宋戈身上的玄珠,也都是从这鱼精身上取下来的。”

    姜多寿听了,眼前一亮,双手合成碗状,小心谨慎地捧过这三片硬鳞,沾沾自喜:“这可是好东西,我许久没见过这样完整的了,还是娘娘厉害,一出手便直中要害,这硬鳞好啊,刀枪不入,虽然挡不了子弹,可做成短刃或者机关戒指,好看又能防患于未然。”姜多寿一股脑地说了许多,才笑眯眯地抬头问金瑶,“娘娘是想做成什么好物件?我认识一手艺人,精细,能在猫牙米上抄完全篇大悲咒的那种精细,娘娘尽管吩咐。”

    “炼了。”金瑶短言短语听得姜多寿一愣。

    “什么?”

    金瑶下意识地看了宋戈一眼,宋戈如今倒是老实,可能也是因为皮带被扯断了,他不大方便站起身活动,只能乖乖地坐在椅子上,偶尔看看金瑶,偶尔看看姜多寿,也不吭声,像是个赌气的孩子。

    金瑶确认宋戈状态还行,才对姜多寿说:“知纹怕水,我之前找人给万灵洞小少主炼过一个避水珠我觉得挺好,你依样给我炼一个。”

    姜多寿听了,头微微低垂:“那都多少年前了,很多药引现在都找不到了。”姜多寿才是嘟囔完,立刻改口,“但是娘娘您找到我就不一样了,多难找的东西,我都给您找了来。”

    “要多久?”

    姜多寿掐指一算:“至少一个月吧。”

    金瑶想了想,才说:“行吧,你先做,一个月后,我会让宋戈联系你,把我所在的地址给你,你给我快递过来。”

    听了这话,姜多寿倒是点头应下了,宋戈不爽利了,直接开口呛了金瑶一句:“一个月后我可不跟着你,出了这个门我就回大理了。”

    金瑶慢悠悠地看向他,轻声“啧”了一声,像是女朋友对着男朋友撒娇一般,柔柔憋出一句:“别闹”。

    这句“别闹”吓得姜多寿不轻,他僵着腿走到桌前,摆手打圆场:“对对对,别闹别扭了,后生伢子,你看你吃了玄珠,半点事儿没有,娘娘倒是差点显了原型,这不就是娘娘为了你承了这玄珠的反应嘛,就凭这点,对吧,后生,你……莫太动气咯。”

    第59章  第9章 你手上的功夫也是那姓姜的教你……

    从多寿典当出来的时候,几近黄昏。

    金瑶吃了半个馒头,倒是肚子圆润力气十足,宋戈怏怏地拉起卷闸门,钻出来后,扭头就往右边走,金瑶伸了个懒腰才反应过来,小跑了两步就追上了。

    “生什么气呢?”金瑶比宋戈矮了半个脑袋,不过脚步灵便,歘歘歘走得飞快,她贴在宋戈身边走着小碎步,好言好语地劝,“我不是都道歉了吗?”她大手一挥,“你能不能走慢点,我追不上。”

    宋戈还当真停了脚步,回头对着金瑶忿忿道:“我问你,没有我,鲲眼真的会杀你吗?”

    金瑶顿住,半晌才点头说:“你不是看到了吗?”

    “替身又是怎么回事?”宋戈步步紧逼。

    金瑶挥手,不以为然:“我不是说过了嘛,我不会那你当挡箭牌的,”她直勾勾地看着宋戈,眼神像是磨好抛光的鱼钩子,“宋戈,这世上,只要有一个金瑶就够了,没必要有第二个,你明白了吗?”

    谁能明白啊?

    宋戈摇头,金瑶见状,索性驻足准备和他细说,宋戈却突然朝着远处盯了一眼,还示意金瑶回头看。

    远处来了人,是祝棉。

    她原本就站在内衣店门口等的,看到金瑶和宋戈出来了,就跟着小跑了好几步,等着他们停下了,祝棉也跟着不动了,像是一条安静的小尾巴。

    金瑶朝祝棉招了招手,祝棉才噔噔噔地跑了过来,她看都不看宋戈一眼,只朝着金瑶抱怨:“你们来长沙了也不联系我,我发的微信你都不回。”

    金瑶尴尬一笑:“太忙了,忙忘了。”她又指了指宋戈,“你可以找他啊。”

    宋戈傲娇地挺起头:“我回了。”

    祝棉跟着笑:“是,每次都回不到三个字,我问在吗?他说在,我问你们住在哪里呀,他说长沙,我问具体哪儿?他反问我干嘛,很有敌意啊。”

    金瑶扭头看宋戈:“你怎么对女孩子都冷冰冰的?”

    “都?”宋戈像是在质问金瑶的措辞,还略带怨气,“我敢对你冷冰冰?”

    金瑶觉得好笑:“我也没说你对我不好了?”

    宋戈盯着金瑶:“那你这个都字是什么意思?”

    金瑶语塞:“你能别这么计较吗?”

    “你挺会给我戴帽子啊。”宋戈思来想去,一肚子苦水,可当着祝棉的面他不能说那些机密紧要的,只能择了一件小事儿继续抱怨,“你吃完小蛋糕吃馒头倒是吃得饱饱的,你想过我没?我从早晨那点儿早餐到现在,一整天了,什么都没吃。”

    不仅没吃,还被人扒拉了裤子。

    也是,金瑶知道宋戈不是真为了吃多少吃没吃生气,他是想问玄珠和定山者的事儿,只是碍于祝棉在,找了别的事儿发发脾气。

    其实宋戈是个好劝的,一般人服个软宋戈都不介意了,仿佛再大的事儿只要和他认认真真道歉了,他都能不计较。

    金瑶声音萎靡下来,好生劝:“嗯嗯嗯,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全然忘了祝棉还站在旁边,祝棉笑嘻嘻地打了个岔:“饭点了,我尽个地主之谊,请你们吃饭?”

    还没等金瑶和宋戈开口,祝棉又说:“我一高中同学,毕了业没读书,在都正街那块开了个串串火锅店,装修好,生意却不好,我带你们去呗,打个折,不用多少钱,咱们还能捧下他的场子,怎么样?”

    听着是个利人利己的买卖,金瑶出苍山这么久,还没正儿八经吃一餐火锅,她看向宋戈,语气恳切,态度明了,都已经把“超级想去吃”写在脸上了,说出的话却是委婉又温柔:“你决定吧。”

    宋戈点头,答应了。

    ***

    晚八点,华灯初上。

    都正街也算是一条老街,却不如坡子街和黄兴路繁华热闹,稀稀拉拉的商铺闷声不响地开门营业,往巷子里头走就是住人的居民楼,加班回来的白领和上完辅导班回来的孩子是这个时间点的消费主力军。

    日料店越来越多了,烧烤店越来越少,都快走完一条街了才看到一家老烧烤,里头没人,老板摆着长条板凳在外头嚼槟榔刷小视频,祝棉给金瑶解释,烧烤不好搞,要明火,准备的食材也多,虽然都是冷冻的,可也要提前备好解冻不是,串串火锅也类似,祝棉说,她那同学,没事儿就在店里串签子,她还给他买了网上那什么穿签子神器,可人家不干啊,觉得还不如自己串得快。

    “他是想让你陪着一块儿串吧。”金瑶听出端倪。

    祝棉眉眼一亮:“嘉姐你怎么知道?他可招人烦了,每次我一放假就喊我来串签子,我妈都快念死他了,”祝棉嘿嘿笑了两声,才说,“不过他也算是个讲义气的,前几天,我满长沙地找你们,都是他陪着的。”

    “你找我做什么?”金瑶这话才问出口,祝棉就可劲儿地朝着前头一人招手,一边招手一边喊人“刁哥”。

    那人蹲着,背朝祝棉,头顶上的萌串串火锅店招牌红底白字,十分显眼,他手里拿着一支荧光笔,行云流水地在霓虹牌前写写画画,听到这么一喊,手一颤,一笔写歪,“免费”的“免”字儿多打上了一点儿,成了个“兔”字。

    “淦。”这人私骂了一声,扭头朝着祝棉瞪了一眼,他嘴里还叼着笔帽儿,瞧见祝棉,把荧光笔往嘴里笔帽上一套,一副纨绔模样,朝着祝棉招手就抡了一圈,故意撩乱了祝棉的碎刘海,还笑:“矮子你又来蹭饭?”

    刁哥个儿挺高,和宋戈差不多,不过瘦得出奇,穿的是一套墨绿色的连体工装,那两裤管就跟没有根似的,风一吹就左右飘摇,胳膊上套着的袖套仿佛随时会跌落下来,脸颊上倒还有些肉,不至于像骷髅,可一张嘴说话,原本就尖峻似刀削一样的下巴就变得愈发戳人。

    还好这人面色红润精神抖擞,不至于让人太担心。

    “我朋友。”祝棉指了指身后的金瑶和宋戈,“带他们来捧你的场。”

    祝棉又给金瑶和宋戈介绍:“这家串串店的老板,我高中同学,姓刁,复读过一年,比我们都大一岁,所以我们都喊他刁哥,你们喊他刁老板就行。”

    刁哥朝着金瑶和宋戈分别点了点头,示意往里头走,又说:“二楼刚走一桌,有座儿。”

    金瑶点头说了声“谢谢”,祝棉却无情戳穿了刁哥的套话:“切,你这儿什么时候没有座儿了?”

    “矮子你少说话少吃东西多干活,”刁哥呛着祝棉的话头,还特意把自己刚写好的宣传牌给祝棉看,“瞧见没有?老子今天搞活动,酒水免费。”刁哥低头,迅速把写错的那个“免”字给改正了,又刻意地重复了一句:“认识字吗小矮子?免费!”

    祝棉看都没看一眼,只屁颠颠地跟在金瑶后面,回头对着刁哥笑:“你能免费?本来就赚不着几个钱,还免费,不怕亏死哦。”

    刁哥收起灯牌,抄起柜台上的点菜单,也跟着往楼梯上走,边走边说:“你没瞧见下面那一行小字啊,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我只是部分免费,贵的那些,都要钱的。”

    祝棉压根没听刁哥说话,只拉着金瑶指着靠窗的左侧位置,笑嘻嘻的:“嘉姐,咱们坐那儿,好说话。”

    刁哥追上去:“对,那块好,我刚擦过。”

    祝棉只顾着和金瑶说话:“咱俩坐里面吧嘉姐,让宋戈坐外头,上菜也不耽误咱俩说话。”

    金瑶一边点头,一边让宋戈坐在自己对面,余光里全是刁哥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祝棉像是故意的,明明知道店老板拿着菜单等着,明明知道自己二楼还有几个阿姨在串菜帮忙,可就是不理刁哥,反倒是贴着金瑶扯七扯八:“待会咱们喝什么呀?嘉姐你能喝酒吗?不过这家串串店的啤酒可不好喝,待会儿我去对面超市给你买RIO。”

    刁哥冷着脸:“RIO我这儿也有,你出去买什么啊?还费那劲儿。”

    祝棉看都没看他:“你刚才都说了,贵的酒水,是要钱的,那我还不如去超市买好了。”

    “你们这桌,我不收钱,行了吧。”刁哥语气怏怏的,他轻轻用菜单敲着木质方桌,像是在提醒祝棉脾气耍够了就好好说话,不然他真生气了。

    祝棉这才看着刁哥,微微噘嘴:“不许喊我矮子。”

    刁哥瞪眉:“我哪里喊了?”

    金瑶低头给自己倒了一盏茶,应了一句:“喊了,我听到了。”

    火锅店喜欢用大麦茶,解辣养胃,关键是还便宜,一小把煮三四道水味道不带淡的,金瑶倒是不讲究喝什么,符合她的口味就是好东西。

    喝完半盏,刁哥还没回过神来,宋戈也跟着一边倒茶一边戳刀子:“我也听到了,还不止一次。”

    刁哥喉结猛烈地上下滚动了几轮,他收敛起自己张牙舞爪的姿态,乖乖站好,双脚并拢,双膝贴紧,单肘弯曲架着菜单,嘴角不自然地来回抽动,终于练习出一个看起来还算不错的微笑,声音压低了半个八度,才说:“那棉棉……你和你的朋友们,想要吃个什么锅呢?”

    ***

    萌串串的招牌锅是牛骨鸳鸯锅,当天炖的牛骨头汤,为了增加肉汤的鲜美,锅底里还加了五花肉,辣锅是牛油的,直接从重庆拉回来的原料,根据湖湘口味,加大了干辣椒的量,减了花椒的份,可祝棉爱花椒,刁哥就给她在调料碗里单独加了点山胡椒油。

    “山胡椒油?”祝棉一闻就闻出来了,她把碗一伸,朝着刁哥抱怨,“你就这么糊弄我?花椒油呢?”

    “有得吃就吃。”刁哥闷声在调第二碗蘸料,其他火锅店和串串店都是自己拿着碟子到调料台调配,在祝棉的再三推荐下,金瑶和宋戈对于刁哥调配的蘸料也起了些好奇心,点了头,让刁哥代劳。

    刁哥第二碗是给宋戈的,半碗牛肉酱半碗花生酱,用了香芝麻油做调和,洒满了葱末蒜泥,筷子一搅,扑鼻的香。

    宋戈用筷子蘸了一口尝了,很是不错,比自己调得好多了。

    有点意思。

    刁哥看着宋戈餍足的样子,微扬下颌,心情舒畅,这第三碗,是给金瑶的,刁哥看了一眼祝棉黏着金瑶的那个样儿,心里愈发紧张起来。

    他想了想,忽而转身离开,祝棉跟在后头喊了一句:“还有我嘉姐的呢?”

    刁哥回头:“丁小姐不是爱吃甜的吗?我去楼上取点上次去文昌带回来的野蜂蜜。”

    “文昌?”金瑶似乎对这个地名很感兴趣。

    “海南文昌,”祝棉朝着刁哥努了努嘴,“我俩老家。”

    “你不是长沙人吗?”宋戈问。

    祝棉摇头:“不是,我一直到十八岁都是在海南长大的,幼儿园和小学在三亚,初中在文昌,高中在海口,高考完后我就去了昆明读大学,我前脚才走,后脚我妈跟她当时的男朋友来长沙做生意,她男朋友原本开了家棋牌室,生意不好,就撺掇着我妈卖了家里的房子,攒了笔钱也到了长沙,后来,那男人甩了我妈,我妈也想过回海口来着,可海口的房价已经高得离谱了,长沙的倒还好,她就赶紧买了套两居室,留下了,一直待到现在。”

    金瑶看着刁哥:“那你呢?”

    “他?”祝棉似乎不给刁哥说话的机会,摆手让他赶紧上去拿蜂蜜,这才扭头对金瑶说,“他比我早一点,也待了快四年了,算是半个长沙人吧。”

    “你们和姜多寿怎么认识的?”金瑶漫不经心的样子,却直接问到了最关键的地方。

    “姜多寿?哦,你们是说姜伯吧,我妈喜欢他啊。”

    金瑶不大理解:“应该是先认识,再喜欢的吧。”

    祝棉大手一挥:“嘉姐,你不了解我妈,她是先看上再追的那种,其中细节我也不知道,我那时候在昆明读书呢,哪里晓得他们的罗曼史,可能姜伯刚好对上了我妈的眼缘,夕阳红,老来伴,我很开明的,支持,这得支持。”

    金瑶咧嘴:“你妈喜欢年纪大还不洗澡的?”

    宋戈却突然问:“你手上的功夫也是那姓姜的教你的吗?”

    金瑶将手中白瓷盏里的大麦茶一饮而尽,似也在等着祝棉回答。

    若不是提前知道这貌似天真单纯的祝棉也有一手好功夫,她也不会来答应吃这一餐,直觉告诉她,祝棉的出现不是偶然,也许在高铁上遇见是偶然,可自打祝棉开始和她说话,这一切,就都是人为的了。

    她为何要这般亲近自己?对外,她金瑶可没什么平易近人的名声。

    祝棉听了,只笑:“不是,我天生会的。”

    “遗传?”金瑶反问。

    祝棉呵呵笑:“我不知道,也无从查,刘美丽也不是我亲妈。”

    第60章  第10章 你有男朋友了吗?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海南还有许多野生坡鹿,坡鹿和梅花鹿类似,但体型更小,雄鹿具角,自基部向前侧平伸出,成弯弓形,十分好看。

    七十年代,赶上大学生上山下乡,海南也建了专门的鹿场,刘美丽的爸爸就是从湖南被下放到海南的一批城里学生,和无数八卦狗血的故事一样,一个血气方刚的白净男学生遇着了一个愿意帮他且普通话还算听得懂的当地小姑娘,擦枪走火,有了刘美丽,然后他爸回城,再没了消息。

    刘美丽的妈妈没去找过,又或者瞒着刘美丽去找过但是没有结果,又或者有结果可这个结果令人心寒,总之自刘美丽懂事起她妈就和她说,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长大了些,刘美丽她妈又和她说,女人一个人也能过的。

    刘美丽秉承着这个坚强独立的想法在十八岁的时候送走了病重的母亲,然后女承母业继续在鹿场工作,直到那一年,鹿场发生了件怪事。

    所谓鹿场,并非用桩子围拢分隔出几亩草地就可以的,而是依山傍水,绕着野生坡鹿、水鹿的聚集地结结实实地扎了一圈栅栏,日常要巡视、检查,□□期鹿场的人就更累了,每年春节后,刘美丽就得跟着师傅上山,一扎就是三个月。

    而祝棉,就是她在山上捡来的。

    起初她并不觉得这是婴孩,至少不像是人类的婴孩。

    在刘美丽的印象里,捡到祝棉的时候是个大中午,阳光从密如蛛网的阔叶间隙中洒下,一片片光斑照在祝棉的身上、头上。

    祝棉头上是一圈奇怪的硬疙瘩,黑漆漆的,瞧着黑亮有光泽,可摸起来竟不是顺滑的,略带毛绒。仔细看看,才发现这孩子不仅头上那一圈是硬邦邦的,脸上也是,脖子也是,从头到脚都泛着棕黑色,这种诡异又幽深的黑色像极了鹿场里那些公鹿头上似月牙一样弯曲的鹿角。

    这孩子是病了吗?刘美丽心想,这怕是得了什么难治的病,被人丢了?

    当时祝棉就这样躺在湿漉漉的苔藓上,赤条条地,浑身不是泥巴就是被蚊虫叮咬留下的疙瘩,也不吭声,安安静静的,像是已经咽了气,刘美丽下意识地拔了根头发放在祝棉的人中上,嗡地一下,头发被祝棉一个哼声就给吹开了。

    还活着。

    活着就有些棘手了。

    常年和山水打交道的人,总是信奉一些东西的,譬如宋戈的养父宋老爹,对东南亚和云南少数民族那些传说奉若圣旨,入山磕头,进水烧香,遇庙则拜,如若是碰到一些故弄玄虚的借命假庙,也是十分谨慎地面朝庙宇后退十三步才敢转身离开。

    刘美丽倒也听过一些,尤其是她年事已高的老师傅,总是会反复告诫她这不能碰那不能看的,尤其告诉过她,在林子里遇到什么主动亲近你的动物,尤其是还在被母亲哺育的小鹿,千万不要碰。

    你碰了它,它身上就有人类的味道了,你它多半会被母亲遗弃,就算不会,你也不要碰,你碰了它,会让它误以为人类是可以亲近的,可事实上,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它们可以信任的。

    若是在林子里遇到婴孩,那就要更加慎重了,尤其是鹿场里的孩子。

    你想,这鹿场四周都是铁栅栏,除开偷猎的能进来,孩子如何会进来?

    要么,就是走投无路的孕妇跑了进来,生下孩子,这种概率是极小的,一般来说,都是附近不想要孩子的人家偷偷带了丢过来的,既然是丢,就没打算让这孩子活下来,尤其是女娃,被丢弃的概率相当高,你如果碰到了,捡了回来,多半也是找不到人家的。

    很简单,人家既然是不想要这孩子了,你带回来谁会认呢?若是邻里相认,哪个手里又是干净的,就算是邻居自个儿没做过坏事儿,邻居家的亲戚呢?朋友呢?这种乡野村镇,人与人之间不仅熟悉,而且互相捏着把柄,这种千丝万缕的联系默默地维系着彼此之间的默契和关系,对于鹿场这种外来人口众多的国营单位,他们表面尊敬,背地里,实则拧扭成一团,不是你一人可以攻破的。

    刘美丽当时只觉得这孩子应当是得了怪病被遗弃,加上这是个女娃,她更是笃定这是个可怜孩子,可要是不管,任由她躺在这儿,刘美丽良心难安。

    要不喊师傅来吧,可今日是俩人分开巡林,刘美丽赤手空脚地走回到营帐里都得两个小时,等着她师傅回来,再带着师傅一块儿来看,这孩子不知道还保不保得住。

    刘美丽一边犹豫,一边看着这地上的孩子,这女娃浑身发抖,也才过完年,海南虽然纬度低,可也得穿长袖了,尤其在林子里,阳光似金子一般珍贵稀少,只有寥寥几撮光斑,不走动的时候,还得打冷颤哩。

    刘美丽咬咬牙,只朝着这孩子的方向磕了几个头,用海南白话喃喃自语念道:“我姓刘,纯属偶遇,这孩子可怜哩,我先带她回去,如果是得罪了哪位神灵,一定把孩子还回来。”

    刘美丽独自一人捡到了这么个怪娃娃,不敢声张,一路用衣服包着带着孩子回了营帐,只想着等到傍晚老师傅回来了再做打算。

    可那晚,老师傅没回来。

    第二天,第三天,老师傅还是没回来。

    刘美丽没办法,这孩子明显是要奶的,可她没奶,她身边只有压缩饼干和一些米粮,她煮了米粥给孩子,孩子不吃,咽都咽不下去,她只能把压缩饼干混在嘴里嚼烂了,再和点儿水给孩子嘴对嘴地喂下去,孩子倒是吃了,可这点儿东西始终比不上人奶。

    可带着刘美丽的老师傅找不到了,她得去寻。

    第四天的早晨,刘美丽用自己的一件旧衬衫把捡来的女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又取了另一件结实的棉布衣服把孩子捆扎在自己胸前,说来也是奇怪,这女娃自她捡来后就没有哭过,总是平静地闭着眼,只是浑身还是硬得很,刘美丽不知道这是什么病,她倒是会给鹿看病,可人……她不懂。

    谁晓得,第四天早晨,刘美丽才撩开帘子,就看到鹿场的人三三俩俩朝着帐子来了,刘美丽下意识地捂紧了怀里的孩子,好在衣服后,孩子也算安生,来人急匆匆地像是没关注刘美丽怀里的东西,只一般擦汗一边对着刘美丽喊:“你还活着哩。”

    刘美丽觉奇怪,往常来交接送物资的不过一两号人,何至于出动了八九个?

    “怎么了?”刘美丽皱眉

    领头的眼色一沉:“出事儿了,马师傅死了。”

    ***

    马师傅就是带刘美丽的那位老师傅,和刘美丽她妈也是旧相识,在鹿场干了十几年,闻着味道就知道附近有多少头鹿。

    鹿场里的人常说,马师傅是可以和鹿对话的哩,说是之前上山的时候,下着小雨,原本大家都觉得不碍事,可走到半山腰,听到几声鹿鸣,大家还没回过神来,马师傅就拉着大家走回头路,一边劝着大家走,一边说什么鹿在提醒他们,这里有危险,赶紧走。

    有人愿意听,有人就喜欢唱反调,当时有个小年轻死都不肯听马师傅的,俩人拽他都拽不动,想把他扛下来还反被他扯着摔了个狗啃泥。

    没法子,就只留了他一个人在山上,可等着马师傅带着三三俩俩的人跑到另一边的坡地上时,原本他们站着的那块小土坡就滑坡了,泥土席卷着灌木矮树像是突然失了根基狠狠下坠,露出一截光秃秃的山体横截面。

    密密的雨滴扑蒙在脸上,除开马师傅,其余三人看得那叫一个心惊胆战,半晌才反应过来,那小年轻还在那块儿呢。

    后来挖了许久,那里还找得到人,他们远远看着的时候觉得滑坡的土坡不大,可实际上,他们跑过去的时候,连人在那儿都找不到,平白地挖了许久,又回去找了人,整整三天,才找到已经被泥水裹挟得面目全非的小年轻。

    这次走山事件后,马师傅的名声算是起来了,能和鹿说话这件事儿更多人信了。

    大家都以为,马师傅和鹿的关系应当是如亲朋,胜好友,可没想到,这次马师傅的死,和鹿有关系。

    尸体是在鹿场宿舍五十米开外的地方发现的,衣服都完整着,可背上有血迹,不深,很浅的两道,鹿场里的男同志把衣服解开看过了。

    “是鹿齿的痕迹。”

    “鹿齿?”刘美丽听懵了。

    “恩,怀疑是鹿咬死的。”

    “致命伤?”

    “不是。”

    “那怎么说是鹿咬死的?”刘美丽不自觉地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孩子,她窝着胸,企图让这孩子藏得更好一些。

    “总之,你先回去。”领头的神色很不自然。

    刘美丽点点头,连帐子里的东西都懒得收拾,连忙低着头捂着孩子准备离开,却突然又被领头的喊了一声:“刘美丽同志,你昨天,没有在林子里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吧。”领头的顿了顿,声音压抑得可怕,“譬如说,鹿……或者……孩子之类的。”

    鬼使神差的,刘美丽摇了摇头,之后抱着当时还是个婴孩的祝棉飞一样地跑回了宿舍。

    之所以瞒着,是因为她觉得那领头的说话蹊跷。

    “鹿绝对不可能伤马师傅的,伤了谁都不会伤马师傅。”刘美丽后来和已经成年的祝棉解释,那一副认真又笃定的样子和往日爱嬉闹打趣儿的刘美丽判若俩人。

    “然后呢?”当时祝棉听得上瘾,她是第一次听到刘美丽和她说自己的身世,没想到还挺离奇的,她只知道自己是捡来的,没想到刘美丽是从林子里捡来的,更没想到,这还牵扯出另一个人来。

    “然后?”刘美丽咬咬牙,“我当时不是在宿舍吗?同宿舍有四个上下铺,八个人的房间,不过只住了俩个人,我当时的室友知道我回来了,悄默默地把我拉到背着走道的墙角,和我说,她昨晚其实看到马师傅了。”

    “活着的?”

    “废话,”刘美丽朝着祝棉翻了个白眼,“当然是活着的,有没有伤不知道,黑漆漆的,那时候哪里像现在,鹿场那儿到了点儿就得熄灯,走廊里的灯就是个摆设,领导下来视察的时候才开。”刘美丽知道自己跑题了,又连忙拽了回来,才说,“她说,马师傅告诉她,如果刘美丽,对,就是你老娘我回来了,让我一定跑。”

    “跑?”

    “对,离开鹿场,立刻离开。”

    “你当时跑了没?”

    “犹豫了一下。”

    “然后呢?”

    “撒丫子就跑了,只带了贴身的钱和粮票。”

    “你这么信当时的室友阿姨?”

    “我不是信她,是信马师傅。”刘美丽一边说一边从兜里摸出一枚似玉又不是玉的半透明硬物,看得出来,她很珍惜这东西,还给打了穗子做成了挂坠,不过日常没见她带过,应该是一直收着藏着,“她当时给了我这个,这东西,是马师傅的,他轻易不离身,进山时必放在胸口最贴身的口袋里,他说是山里头的鹿神给他的,他就是因为戴着这玩意,才能听懂鹿说话,他能把这东西给我室友,说的话应该是真的,所以我就跑了。”

    “鹿场的人没找你?”

    刘美丽摇头:“还真没找,按理来说,我属于私逃,得找到我,给我记上一笔,不过我在屯昌县城偷偷待了两个月都没听到鹿场出来找人的动静,那时候,我一边给你抓中药一边用我老娘,哦,也就是你外婆留下的钱雇小孩子帮我用粮票换粮食吃,两个月后,你病好些了,我才离开。”

    “没找你?”祝棉皱眉,愈发听不懂的样子,“为什么?”

    刘美丽眯起眼:“你倒是挺希望你妈我被抓回去的。”

    祝棉很识趣地站起来给刘美丽捏肩捶腿:“不是不是,没有我妈就没有我,没抓回去好。”

    ***

    不过,祝棉并没有太把刘美丽和她说的这件事儿放心上,就像许多对两性教育避之如虎的家长一样,当孩子们问起“我是从哪里来的”的时候,父母总会编纂出或离奇或美妙的童话。

    你是从妈妈从垃圾桶里捡来的。

    你是神仙赐来的。

    90后的理由更加紧跟时代:你是妈妈游戏充值送来的。

    刘美丽的这段经历,对于祝棉来说就像是故意模糊她没爹这件事的奇闻罢了,加上刘美丽是一边炖着红烧肉一边和她扯谈的,那态度,敷衍且随意,祝棉没多想,对着金瑶和盘托出,说了个明明白白。

    此时锅沸菜熟,热腾腾的辣气顺着头顶藤条灯罩缠绕腾云,金瑶筷子一伸一搅,直接把菠菜捞得个干干净净,让对面坐着等菠菜沸起的宋戈木然良久,金瑶看了宋戈一眼,又把已经端进碗里的菠菜给他扒拉了一半。

    “分你一半,不客气。”金瑶埋头吞了两口菠菜,像是在品菜,又像是在品味方才祝棉和她说的故事,咽干抹净后,她擦了擦嘴,才问,“所以你的姓氏是怎么来的?”

    “我的姓氏?”祝棉正大口灌着可乐,小小地打了个嗝才说,“我妈说,马师傅告诉她那山头里有鹿神,鹿神就姓祝,她说我又是从鹿场捡来的,期盼着我能沾沾鹿神的福气,就给我取名叫祝棉,”祝棉一边说一边咋舌,“其实我觉得吧,她就是不想告诉我我爸的事儿呗,不然为啥不跟着她姓刘,还能替他们老刘家传宗接代呢我。”

    宋戈一听,颇觉不对,再看祝棉跟前的瓶瓶罐罐,半罐青岛,半罐RIO,半罐可乐,这混着喝可还行?

    “还有一个问题。”金瑶倒是清醒,她端着手里的啤酒罐,任由着祝棉斜躺在自己臂肘上,看着祝棉一脸微醺嘻嘻笑的样子,金瑶倒是愈发严肃,她问:“你为什么想要找我?你刚才不是说,你和刁老板在长沙找了很久吗?”

    “我看着你就喜欢。”祝棉咧嘴,“不自觉的,我觉得,嘉姐你身上有种莫名吸引我的气味,我忍不住,我就想挨着你,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亲亲你,你有男朋友了吗?没有的话,考虑考虑我吧。”

    金瑶还没吭声,在一旁串签子的刁哥蹭地一下站起身来,搂着祝棉就往二楼洗手间里走,边搂着她边和金瑶解释:“她喝醉了,她不能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就爱说胡话,您别放在心上。”